后金融危机时代加共体吸收外资政策动向及我与加共体加强投资合作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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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共体国家概况和金融危机对加共体经济影响
加勒比共同体(CARICOM,简称“加共体”)于1973年成立,是加勒比地区最重要的经济组织。目前正式成员国有15个,包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多米尼克、格林那达、圭亚那、海地、牙买加、蒙特塞拉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加共体的设立旨在推动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协调对外政策,在卫生、文教、通讯和工业等领域提供服务和进行合作,以及加强地区安全等合作。
加共体成员国多为发展中岛屿国家,具有国土面积狭小、资源匮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经济规模小、对外依赖强等共同特点。加共体国家经济较为开放,但自给能力差、同质性强,主要向共同体外出口农产品、石油矿产等资源、旅游服务等,进口化工、机械设备、电子、通信、日用品、谷物等产品。加共体国家主要贸易伙伴为美国、欧盟及加拿大,并与上述国家签订了援助性贸易优惠措施(美国《加勒比盆地计划》、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拿大《加加合作倡议》)。由于居民储蓄率较低、资本形成能力差,加共体国家十分依赖外国投资,大型项目往往依靠外资或外国援助。
加共体国家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国是欧盟、美国、加拿大。2008年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加共体大部分国家受到严重冲击,经济持续低迷,通胀和失业率攀升,贸易额下降,外资流入锐减。2009年,加共体有10个成员国GDP出现负增长,降幅最大的安提瓜和巴布达达到-10.3%;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牙买加的失业率分别高达14.2%、10.2%、12.7%、12.5%;加共体出口额由2008年的376.2亿美元降至250.4亿美元;进口额由375亿美元降至288.2亿美元;外国直接投资由2008年的72.4亿美元锐减至31.9亿美元。多数加共体国家直至2010年中期才开始逐渐复苏,至2011年经济普遍实现正增长,2012年继续保持经济缓慢增长势头,吸收外资也有所恢复。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加共体国家吸收外资政策动向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共体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银行和资金的监管;二是努力推动加共体单一市场和经济的进程,约定2011至2015年实现单一市场;三是调整对外贸易政策,加强与主要经济体的贸易协定谈判,寻求与金砖国家签订贸易和发展协定;四是保持对气候变化、食品安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等长期发展问题的关注。在国家层面,加共体各国也采取了应对措施:巴巴多斯、伯利兹、圭亚那等国推出了针对旅游业、农业的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巴哈马、特多、牙买加等国采取了发放救济津贴、提高失业补助等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巴巴多斯、伯利兹、圭亚那、牙买加等国实行减免税收等政策,降低企业负担。
在吸收外资方面,加共体国家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一)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加共体多数成员国建立了投资促进机构,有的国家还到主要投资来源国设立分支机构,并加大宣传力度。成员国领导人利用各个公开场合,宣传推介本国优势,呼吁外国投资者到本国投资。一些国家创建投资一站式服务网站,创新吸引外资方式。如牙买加促进公司开发了投资地图,便于投资人查询各项信息。
(二)优化外资进入措施。各国延续了财政刺激等吸引外资政策,开放外资进入本国绝大多数产业。如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金融危机后采取措施吸引外资投资服务和制造行业,以减少经济对能源行业的依赖。安提瓜和巴布达减免原材料、包装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口税和相关企业营业税,力图促进经济增长。
(三)努力保持币值稳定。加共体国家均采取固定或浮动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以保持币值稳定。金融危机后,加共体国家纷纷采取措施吸引外汇流入,控制外汇流出。同时,在加共体框架内,探讨设立统一外汇储备和创建地区稳定基金的可行性,提高整体应对外部金融冲击的能力。
(四)扩大产品和服务出口。出口导向的石油、旅游、农产品等行业是加共体国家吸引外资的重点行业。金融危机后,各国采取措施,努力扩大本国产业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出口便利化水平,稳定外国投资信心。
(五)加强地区内政策协调。各国利用加共体(CARICOM)、联合国拉加经委会(ECLAC)、东加勒比国家组织(OECS)等机制,加强对非银行金融业和地区内跨境金融交易的监管,与欧盟等进行统一的贸易和投资协定谈判,探讨加快加共体单一市场和经济的进程。与金砖国家等新兴经济体拓展贸易和投资关系,以扩大投资来源及相互间的进出口贸易。
三、我国与加共体加强投资合作的相关工作建议
加共体地区向来与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经济关系密切,对欧美国家的投资、贸易、援助依赖性较强。但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后,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已处于“走出去”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快速增长,与加共体地区贸易和投资往来发展迅速。2010、2011年,中国和加共体货物贸易额分别达28.1亿美元、32.2亿美元,分别增长37.6%、14.5%。2012年1-9月,贸易额为27.1亿美元,同比增长17.7%。我国企业在巴哈马、圭亚那、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国开展投资合作,涉及基础设施、石油、矿业、通信、农产品等众多领域。如中建美国公司在巴哈马大型综合旅游设施建设项目中,投资1.5亿美元,承包工程20亿美元,开创我在加共体投资和承包工程的最高纪录。
大多数加共体国家虽然经济规模较小,但政治稳定,法制健全,开放度高,农业、旅游资源丰富,对轻工产品、食品需求量大,中加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合作空间较大,对我开拓新的投资领域和出口市场,推动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工作建议如下:
(一)落实中加金融和投资合作相关举措。2011年9月,王岐山副总理在第三届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上宣布了加强中加合作的六项举措,包括中方将向加勒比国家提供10亿美元优惠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设立10亿美元基础设施专项商业贷款等,并提出与加共体等国家商签投资保护协定,推动双向投资合作。应认真落实上述举措,以企业为主体,精选投资项目,促进中国对加投资。积极跟踪电信、能源等产业私有化机遇,扩大对加共体看重的环境保护和新能源等领域的投资,帮助加共体国家增强抵抗原油等大宗商品波动的风险,实现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中加贸易领域合作。中加贸易互补性较强,加共体国家对华出口以农产品、资源产品、商贸服务等为主,对中方轻工业产品等需求巨大。可适时研究推出中国对加共体国家的贸易优惠措施,支持加共体国家增加对华出口,实现出口产品多元化。支持加共体各国企业参加中国重要展会,推介其优势产品和服务。鼓励中国企业赴加勒比地区参加出口商品展,扩大对加共体国家出口。加强双方进出口检验检疫等方面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鼓励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设企办厂,利用加共体与欧美等优惠性贸易协定及区内共同市场政策优势,开展加工贸易,以贸易合作带动产业投资和工程承包,促进投资合作。
(三)通过援助项目带动企业到加共体地区“走出去”。加共体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部分国家基础设施提升空间较大,文化、教育、医疗等设施缺乏。我可通过援助项目、优惠贷款等,帮助加共体国家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一方面宣传推广中国发展经验,提升我在该地区尤其是在未建交国的影响,另一方面可帮助我工程承包、设备制造、通信能源等企业熟悉该地区市场,建立声誉,逐步在当地实施“走出去”战略。
(四)加强投资风险防范,协调制定便利政策。加共体国家受外部环境影响明显,从外部获得资本能力较差,经济波动性较强。企业到加共体地区“走出去”,应充分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自然灾害、经济、政治、外汇、劳务等各项风险,做好可行性研究。“走出去”主管部门和驻外经商机构应及时了解该地区相关政策动向,跟踪、提供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加强与驻在国政府的沟通与联系,协助中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建议与有条件的加共体国家商签有关中资企业“走出去”在劳务、保险、税收、签证等方面的政府间协定,以维护中资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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