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加勒比论坛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进程缓慢,有关各方难以从中获益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次
《欧盟-加勒比论坛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下称《协定》)是一项欧盟和加勒比论坛成员国间综合互惠的贸易和发展协定,其内容涵盖了商品和服务贸易、投资和与竞争、创新及可持续发展等相关的贸易议题。《协定》自2008年10月正式签署至今已逾三年,本文将简要概述《协定》实施情况,以及欧盟和加勒比有关各方的评价和反馈。
一、《协定》签署的背景及过程
欧洲单一市场于1993年成立后,欧盟国家为持续照顾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及前殖民地国家的经济发展,于2000年6月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简称非加太国家)在《洛美协定》的基础上签订了《非加太地区国家与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伙伴关系协定》(即《科托努协定》),给予了这些国家较其他《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缔约国更为优惠的待遇。
《科托努协定》签订后,一些拉美国家对欧盟给予非加太地区国家的特殊“照顾”表示了不满,并将争议诉诸世界贸易组织寻求解决。2001年世贸组织裁定非加太国家与欧盟应在2007年底前取消单方面的贸易优惠安排,并达成新的贸易协定。因此,欧盟按照非加太地区国家的区域分布,将其成员国按西非、中非、东南非、南部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等六个区域进行了划分并同时与之展开了新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
2007年12月16日,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格林纳达、圭亚那、海地、牙买加、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15个加勒比论坛成员国在6个区域中率先完成同欧盟的最终谈判,并于2008年10月15日在巴巴多斯正式签署了《欧盟-加勒比论坛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海地于2009年12月签署《协定》),将《科托努协定》时期的单方面优惠转向了互惠,从而使欧盟和加勒比地区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协定》的宗旨和涉及领域
《协定》的宗旨是逐渐减轻加勒比地区国家的贫困直至消除贫困根源,促进该地区国家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该地区国家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并通过《协定》的实施为加勒比地区国家带来更多新的机会。
《协定》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其他事宜以及关于发展合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协定,加勒比论坛成员国将分阶段逐步对欧盟产品开放市场。具体安排是:10年内开放61.1%,15年内82.7%,25年后86.9%,但不包括农产品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经加工后的产品、某些化学制品、家具、其它部分工业制成品。欧盟方面除食糖和大米需要一段过渡时间外,将开放100%的进口市场。双方商定2009年9月前加勒比食糖进入欧洲市场需交纳过渡性关税,并受配额限制。此外,协定还规定在原有配额基础上,欧盟单独为多米尼加追加3万吨食糖配额,并为加勒比论坛的其他成员国也追加总计3万吨食糖配额。
各方在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方面都做出了许多承诺。多米尼加服务市场开放80%,除巴哈马和海地外,其他国家分别开放50%-62%。巴、海两国将于 6个月内确定服务市场的开放情况。欧盟则在为从事服务贸易人员的流动方面做出了新的重要承诺,以便为服务贸易提供便利。此外,双方还对其他许多方面做出了详细的相应规定,如建立解决贸易纠纷机制、海关和贸易便利、贸易技术壁垒、卫生检疫、农渔业、资金支付和资本流动、竞争、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环境保护和社会层面的相关内容。
三、欧盟和加勒比有关各方的评价和反馈
自2008年《协定》签署至今三年多来,欧盟和加勒比论坛有关各国对相关议题的讨论络绎不绝,并相继成立了加勒比论坛国-欧盟联合理事会、加勒比论坛国-欧盟贸易和发展委员会、海关合作和贸易促进特别委员会、加勒比论坛国-欧盟议会委员会、加勒比论坛国-欧盟顾问委员会等机构来推动《协定》的实施,但时至今日双方在具体的执行问题上仍然存在许多分歧,导致加勒比各国企业无法很好地利用《协定》带来的各种商机。
欧盟方面认为,加勒比论坛各成员国政府在推动《协定》执行方面存在失职。他们批评称,自《协定》签署以来,加勒比各国政府和政策制定者对《协定》的关注只停留在讨论层面,而并未及时对其具体实施制定配套的法律和相关的规则框架,从而影响了私营部门和企业从中获益。同时,欧盟方面还指责加勒比地区的私营企业对利用《协定》商机的态度十分怠惰,并敦促私营企业加深对《协定》的了解,及时游说本国政府针对协定制定法律。
面对欧盟方面的批评,加勒比各国政府和企业也提出了反驳的意见。他们认为,《协定》无疑蕴含着巨大的商机,为加勒比地区的私营企业提供了进入欧盟市场的便利和优惠待遇,但其实施进程却十分缓慢,未能得到有效利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欧盟长期以来已对进口产品形成了较高的标准体系,加勒比企业需要对生产设备和管理进行改良升级并对雇员进行培训后才能够使生产的各个环节达到欧盟规定的标准,这无疑需要付诸大量的工作和时间。二是针对《协定》执行制定配套法律和规则框架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工作,三年的时间并不足以让加勒比地区国家做好相关的政策准备;由于企业在对欧盟出口时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因此不能很好的利用《协定》带来的商机。三是欧盟在与加勒比国家的贸易中仍然存在着许多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繁琐的对欧出口认证手续和歧视性的税收等,都阻碍了加勒比国家对欧盟的出口。
今年以来,欧盟与加勒比方面对《协定》的讨论日益热烈,4、5两个月,双方在巴巴多斯和多米尼加分别举行会议,讨论了《协定》中共同关心的利益问题。由于欧盟与加勒比双方在产品标准和优惠待遇等方面存在重重分歧,加上加勒比各国担忧《协定》在带来欧盟市场机遇的同时也将给本土产业带来巨大挑战,使得《协定》实施困难重重、进程缓慢。加勒比各国迟迟未启动相关配套法律和规则框架的制定,对实施《协定》持观望态度,谨慎试水欧盟市场,力图将《协定》对本国的冲击和挑战降至最低。
随着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蔓延和加剧,欧盟对加勒比的关注必将减少,也势必将拖累《协定》的实施进程。从目前来看,《协定》的全面实施遥遥无期,有关各方在短期内从中大量获益的期望难以实现。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