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磋商,哥伦比亚政府12月12日宣布,议会已通过了税收改革方案。
此次税改主要内容包括:1、金融交易从目前的3‰提高到4‰;2、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拥有财产1.5亿比索(1美元约合2800比索)降至8000万比索;3、家庭财产额在30亿美元以上征收财产税0.3%;4、企业所得税由35%提高到38.5%,将利润用于企业再投资所得税减免额可达用于投资金额的30%; 5、实行简单税制的小商户纳税起征点由1.23亿比索降至6000万比索;6、哥海关和税收总局将加强税收征管,建立纳税人风险档案,对举报逃税和走私行为人员进行奖励,举报走私行业奖励金额可达没收金额的3%。
政府提出的关于将现行的增值税税率为16%商品和部分税率为7%的商品增值税提高到17%的提议及征收养老金税的提议被议会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