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制造加工和服务政策(IMMEX)
2006年墨西哥政府将1998制定的客户工业出口推动计划(MAQUILADORA)和临时进口计划(PITEX)整合为出口制造加工和服务政策出口服务和加工区政策(IMMEX),并将其确定为法令公布和推行。IMMEX覆盖了全国85%的制造出口企业。除受益面广外,该政策的特点是执行力度大,效率高,鼓励措施多样化。
根据该政策,除纺织和服装业临时进口以及进口机制须得到墨西哥经济部和财政部事先批准外,允许所有年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出口额超出其总销售额10%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出口服务和加工区法令的优惠政策,并允许最终产品面向出口的企业以及为出口服务的企业临时进口出口产品制造和加工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和机械设备,对其免征普通进口关税、增值税。符合墨西哥税务局有关规定且增值税在企业申报中有盈余,产品出口后,企业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增值税的退税。
该政策还规定,该框架下的进口产品可根据墨西哥海关相关规定在墨西哥境内免税停留一定时间。其中用于出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油和润滑剂,包装器材,标签和宣传说明册等的停留时间为18个月;集装箱等器材的停留时间为2年;以出口服务为由进口的产品和该法令规定的部分进口产品的停留时间分别为6个月和12个月。
享受上述优惠关税的企业必须向海关提供必要的文件,对库存进行自动化管理,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参考链接:
http://www.economia.gob.mx/comunidad-negocios/industria-y-comercio/instrumentos-de-comercio-exterior/immex
2、进口税退还方案(DRAW BACK)
该方案旨在鼓励和促进出口,有关企业可享受退还进口产品的一般进口关税。符合该政策条件的进口商品包括:(1)出口产品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包装材料和器具、燃料和润滑剂等;(2)进口后未经任何加工和制作而再次出口的产品;(3)用于维修或改装调整并再次出口的临时进口产品;(4)来自非自由贸易缔约国并最终用于出口的原材料。
参考链接:
http://www.economia.gob.mx/comunidad-negocios/industria-y-comercio/instrumentos-de-comercio-exterior/draw-back
3、外贸公司计划(ECEX)
外贸公司计划(ECEX)主要面向从事非石油类产品对外出口的中小型企业,旨在通过鼓励措施,提高外贸公司的出口积极性,扩大墨西哥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有率,改善墨西哥中小型出口公司的出口竞争力。
符合该政策条件的企业包括:(1)从事商品组装和整合的企业,注册及实缴资本达到200万比索,并至少将5家生产企业的优势产品对外出口的;(2)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注册及实缴资本达到20万比索,并至少将3家生产企业的优势产品对外出口的。
ECEX企业有权享受到以下优惠政策:(1)可自动获得ALTEX证书,并申请增值税退税;(2)可享受墨西哥外贸银行(BANCOMEXT)提供的非金融产品和服务的50%折扣;(3)可享受墨西哥国家金融发展银行为企业获得项目所提供的金融支持和帮助,以及专业的技术援助和培训服务。这项政策既面向ECEX企业,也面向其供应商。
参考链接:
http://www.economia.gob.mx/comunidad-negocios/industria-y-comercio/instrumentos-de-comercio-exterior/ecex
4、高额出口公司优惠政策方案(EMPRESAS ALTAMENTE EXPORTADORA,ALTEX)
作为墨西哥经济部推动外贸企业发展和出口的组成部分,该法令主要通过提供行政和财政便利支持企业出口。
高额出口企业优惠政策规定,凡年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或出口额相当于企业销售40%的直接出口企业,以及为直接出口企业供应的原料占其年销售额50%的间接出口企业,均可以申请高额出口企业的优惠政策。但该政策不面向石油企业。 优惠政策包括:(1)在出口额大于原申报单中的增值税事,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增值税的退税;(2)出口产品经国内关口检查后,可以免受墨西哥出口有关对企业出口产品的二次检查;(3)经墨西哥财政批准,可以指定一个海关代理为其代理在若干海关和为不同产品的进出口手续;(4)可免费被纳入墨经济部负责管理的贸易信息系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做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