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业促进计划(LOS PROGRAMAS DE PROMOCION SECTORIAL)
2002年墨西哥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一项战略性的产业促进计划(PROSEC),针对以制造业为主的24类支柱型产业,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优惠关税或零关税进口所需材料,加快产业发展,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使之成为墨西哥出口和经济发展的出要动力。墨西哥政府主管机关有权在审批出口加工企业项目时,同时批准其为PROSEC框架下企业。
根据PROSEC的有关规定,某些特定产品的生产企业,可以优惠关税进口各种其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料或物项,无论其产品最终是面向出口还是国内市场。一般来说这些原料或物项的进口关税水平在13%到23%左右,而PROSEC企业可享受0%到7%的优惠进口关税水平。
该计划按照上述特定产品的不同性质将PROSEC的分为若干类别,不同类别的产业促进政策具体内容有所不同,这些行业类别包括:电气、气体、家具、玩具、制鞋、采矿和冶金、资本货物、光学、农业机械、化工、橡胶和塑料、钢铁、医药和医疗设备、除汽车以外的运输业、造纸、木材、皮革和毛皮、汽车及其零部件、纺织品和服装、食品工业等。
参考链接:
http://www.economia.gob.mx/comunidad-negocios/industria-y-comercio/instrumentos-de-comercio-exterior/prosec
http://www.promexico.gob.mx/work/models/promexico/Interactivos/Capacitacion_virtual/Formacion_integral_para_exportar/curso3/3-04e.htm
2、汽车产业法令(AUTO DECREE)
汽车产业法令是对墨西哥大型汽车制造厂配额内给予的免进口关税进口整车优惠政策。
2003年12月31日墨西哥《联邦官方日报》上公布了《关于支持汽车工业竞争力、推动国内汽车市场发展的法案》,目的是通过授予各项鼓励措施,促进对本国轻型车辆制造业的投资。
加入该法案的制造企业可以获得的好处包括:(1)可被认定为“制造商” 以适用《海关法》中关于“汽车保税仓库”及其他内容的规定;(2)可免税进口上一年度产量10%的车辆台数;(3)可被自动认定为“汽车及其零部件行业产业促进计划”框架下的“制造商”。
使用汽车法案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具备一定的条件。目前法案规定了三种登记模式,分别如下表:
| 第三条 | 第四条 | 第七条 |
条款描述 | 在墨设立的轻型车辆生产企业年产量须达到5万台,且设备及厂房投资超过1亿美金。 | 企业实现的制造、装配或屏蔽工艺能使汽车增值50%以上。 | 企业正在满足第三条规定的年产量的过程中,但已符合该条其余规定内容。 |
参与公司 | 克莱斯勒、福特、尼桑-雷诺、大众、本田、丰田、通用。 | 宝马 | 无 |
为鼓励该行业吸收生产性投资,墨汽车法案还规定了重点
投资范围,如:设备及厂房的扩建和建设、技术培训和创造就业、汽车产业的直接投资等。与这些投资相关的企业可以被视为产业发展规划框架下的企业,从而享受海关优惠政策。
3、第八条原则(8th Rule/Regla Octava)
第八条原则是一种与部门推广项目挂钩的机制。该机制准予在海关税号98020019项下以零关税进口原料、物料及零部件。但企业需符合特定的要求,首先企业必须已在Prosec行业项目下登记,在此基础上,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为保证供应来源多样化、保持行业竞争力;2)为满足新投资项目的需要;3)由于国内无法生产或供给不足。
以上投资政策的主管部门是墨西哥经济部(SE)。
(以上内容供参考,不做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