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酝酿了5年多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企业投资不再进行审批管理,而是改为政府核准和登记备案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曹玉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赋予企业更大的投资决策自主权,按照国务院原则通过的这个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今后凡是不由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原则上政府不再审批,绝大多数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他们来决策,但其中涉及到国家安全、战略布局、跨区域、流域或国家禁止的项目还要核准。
据了解,我国此前对企业投资的项目都是采用审批制,政府是从企业所有者的角度依靠行政权力对项目进行审批。由于项目是在高度垄断、封闭的状态下层层审批,缺乏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而在新的核准制下,政府只是从社会经济公共职能的角度考虑效果,对一般项目不再行使审批权。
不过,对于这项改革方案,有关专家也表示,如果只改审批制而不建立责任制,那么领导不承担投资决策失败责任的状况仍然很难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