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志荣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包括进口大豆在内的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职能是在国家质检总局。在检疫审批方面,没有什么配额的限制。国家质检总局对农产品、种植制和动植物产品的质量审批是根据《中国进出口境检疫法》来进行的,检疫审批目的主要是防止有害生物、病虫害、疫病传入,来保护中国的农业生产安全。
据悉,大过去多年对进口的大豆检验检疫当中,也发现存在着大豆疫病以及假高粱这样危害中国农业生产的一些问题。因此葛志荣指出,中国对动植物产品的检疫是基于防止病虫害和疫病传入的这一技术角度开展的,并且是符合WTO编审原则的。
针对一些企业对审批程序的不理解,葛志荣说,大部分发生问题的原因在于这些企业对中国的检疫审批程序还没有掌握,还不清楚。据他介绍,按照规定,检疫审批应当在贸易合同签署之前来进行检疫审批,而现在有一些进口企业和国外的出口商的贸易合同是先签订而后进行检疫审批,这样程序上发生错位,引起了一些问题。葛志荣表示质检总局正采取措施加快速度,提高审批效率。比如从7月1日开始,质检总局就将推出网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