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已分四批下达了总额为1072亿元的出口退税指标。截至5月底,全国各级国税局实际办理出口退税57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2%,对出口的持续快速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国税局继续大力推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及时与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沟通有关情况,共同努力克服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生产企业及时申报“免、抵、退”税,各级国税局要切实加快办理“免、抵、退”税的审核、审批速度,以帮助生产企业减少资金占用。
通知指出,要用足用好现有出口退税指标,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优先办理重点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及时把退税资金退付给出口企业,不得留滞不用或待时而退。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税局采取多种形式,为扩大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和协调,积极配合商业银行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认真帮助解决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出口企业及时取得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通知还强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税局要提高警惕,密切注意新的骗税动向,严防不法分子借非典疫情之机进行骗税活动,对发现的骗税案件或重大骗税线索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