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是指由两方或多方(个人,合伙企业或公司)达成协议来筹集资金和技术以从事某项特定业务的约定关系。项目资本的投资人对合资企业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共同所有权。因为它基本上是一种未经成文法律特别规定的合同关系,投资人可以就他们所选的任何条款达成一致。因为合资企业不是纳税意义上所承认的实体,收入和亏损是以每个合资人计算,而不是以合资企业整体计算。
合资企业可能很难与合伙企业区分开来,合资方对他们关系的确定不是最终结论性的。在法律上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一个合伙企业要进行利润分成,这是最根本的;而合资企业的投资人通常则在分担费用后分享项目收入分配,但不计算合资企业的整体利润。平等参与企业管理是一般合伙企业的特点,但在合资企业里不是很常见。合资企业经常由一方负责企业运作,或者采取合约式承包管理。
如果合资方不希望他们的合资企业被当作合伙企业来对待,他们应该达成一个书面协议,列明各自详细的权利和义务,并谨慎从事与第三方交易。在魁北克省,合资企业也应当按照《关于依法公布个人独有企业、合伙企业及法人公司法》将他们的声明备案注册以避免被当作一般合伙企业。因为在一般合伙企业里,每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并作为合伙人纳税而不是作为合资企业方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