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房地产法律制度概述
加拿大幅员辽阔,国土面积总共达9,976,000平方公里,或 3,851,000平方英哩。随着人口增长以及商业,工业,住宅与休闲用地的扩大,加拿大吸引了大量外来物业投资。
房地产外国所有人
根据联邦«公民法»,非加拿大居民亦能够购置、拥有和出售房地产,其要遵守的规定与条件和加拿大居民或公民相同。然而该法律也赋予了各省权力以对非公民与非永久居民,或由其控制的公司和社团购置土地进行限制。
在安大略省,«外国侨民房地产法»给予非加国公民拥有或出售房地产的权利。但是,按照«外省公司管理法»,在安大略省以外司法管辖区内组建的公司必须取得许可后方能在安大略省购置、拥有或转让房地产。不过这样的许可证很容易获得。
在魁北克省,根据«非居民购置农场土地法»,未经“魁北克省农用土地保护委员会”批准,非居民不得在省内购置农场土地。该委员会负责魁北克省农用土地的保护。其他若干省也有类似限制来保护农用土地。
加拿大各省和地区随时可以为房地产抵押放款人和房地产业主办理由美国各大产权保险公司担保签发的,并附有“美国土地所有权协会”认证的,附有标准背书与保单免责的房地产保险单。
土地使用规划
在安大略省,«规划法»规定了政府控制土地开发和使用的主要原则。土地使用的规划是省政府的权限并且由省级政府监督执行,但是,重大规划职能已经下放给各级地方和市政府。土地使用控制通过诸如官方的土地规划(一种地区或市的长期总体规划)和分区(即区域规划)规划条例(规定市内每一区片土地的划分和许可用途,以及其它规定,如必需建立的停车场和对建筑和结构类型、大小、高度、地点的规定)来实现。对土地购置者而言,了解官方土地规划与分区规划条例至关重要。大多数市政府均要求,新开发的建筑项目动工之前,其位置图必须经过批准。位置图确定建筑开发项目的细节 (包括建筑地点和相关设施如景观美化、服务、车道和停车位)。大多数市政当局还要求开发商签订协议保证建筑工程以及今後的维修与位置图相符。
在安大略省,依照«规划法»,土地分割一律要经过地方协调委员会或区域分割监督委员会批准。这一要求亦适用于为期21年或以上(包括所有续约)的抵押或者土地所带来的其它任何权益(譬如租赁),其抵押或其它建立在土地上所拥有的部分权益也同样适用。这一批准手续是必须的,否则将导致该房地产转让、抵押或租赁所带来的一切权益无效。尽管这一要求有不少豁免的情况,但是,安大略省用于房地产购买的合同必须在获得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而且,这方面的责任和签订买卖契约的费用通常由卖方承担。在该省任何人想把土地分割,或分成小块出售,必须取得政府许可,同时还要根据要求把分割草图一同呈交审批。通常,市政当局在这方面会要求开发商与其签订开发协议。根据该协议,开发商同意为分割的小区提供排水系统、道路和其它服务,部份地皮将作为公用或其它公益用途。
在魁北克省,根据«土地使用开发与规划法»,每个市政府有责任管理本市所管辖的土地。地方县级市政当局的开发规划既要统筹所辖土地以制定总体政策,亦要顾及所分割的部分土地使用的一般政策。上述规划适用于所有市级政府及其县级市政单位。而各级市议会则有权决定其管辖区内整体或任何部份的区划、土地分割以及建筑物方面的条例,但是,这些条例必须符合开发规划的目标。市议会可以对土地分割附加限制条件,譬如分割土地的最小面积要求,土地面积划分以及公共道路的宽度等。
魁北克省的大城市社区也制定了城市的土地使用和开发规化。这些规划制定总的政策,各个地方城市根据本地情况依据«土地使用开发与规划法»制定执行这一总体规划的一般政策,在这方面各级地方市级政府的权限相仿。
住宅租金管制
1997年安大略省制定的«房屋租客保护法»规定了“空置房屋租金不受制约”的原则。这一规定意味着如果出租单位空置,租金管制规则就不再适用。房东和房客根据市场行情自由磋商租约中的租金及其包括的服务。一旦房客签订的租赁协议生效,有关法律规定的租金管制规则开始适用。
租金管制指导原则确定了出租房子的房东在租赁期间可以对房客或其代理人增加租金额度的百分比。此增长百分比由该省“市政事务与住房部”根据实际租金价格加权计算出平均增长幅度,按每一日历年份逐年确定。
这一法律规则允许房东和房客在签定租赁协议时可以商讨确定租金。房客一旦入住,12个月内不可以增加租金。此後如果增加租金,必须按照下一年份租金管制指导确定的百分比限额增加租金。
若干例外情况有:(i)因该居住单位特定工程成本支出,房东和房客都同意接受一个更高的增幅;(ii)房东因某些额外开支,在向“安大略住宅租务法庭”申诉并成功获得被判决允许在指导百分比限额之上增加租金;或(iii)某些情况之下,房客向该法庭申诉并获得判决被允许在指导百分比限额之下增加租金。
该法庭受理住宅出租方面所有的纠纷,包括与租金管制指导原则有关的问题。
在魁北克省,«魁北克省民法典»与«住房管理法»亦规定了租金监管制度。住宅出租业主可以在租约到期后将租金随意提高任何一个百分比。然而,房客如不同意租金上涨幅度可以要求“住房事务管理局”根据规章和租金增长指导限额确定租金额。该管理局将房租上涨数额按上一年(日历年份)的开销分别进行核算,诸如地产税、市政服务、保险、用电与燃料、维修与服务、相应成本支出等,以核定租金增长幅度是否合理。
房地产经纪人规章
在安大略省,房地产经纪人依照«房地产及行业经纪人法»执业。该法由安大略省房地产行业理事会 (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简称 RECO)监管执行。
该法律要求,有意从事房地产业,并有资格担任房地产业经纪人或销售员的人必须进行注册。一个房地产销售员一般由经纪人公司雇用、任命或授权经营房地产。该法律禁止个人以一个公司或合伙人企业名义从事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活动,除非此人和该公司或合伙人企业已注册为房地产经纪人。“交易”含义广泛,包含房地产的转让,房地产的购置或过户交割。
一个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员必须是加拿大居民或已登陆的移民,而且事务所设在安大略省境外的经纪人不得经营省内的房地产交易。
经纪人申请注册可能因为申请人过去的品行或财力的不稳定而被拒绝。注册规范了行业执照和上诉法庭认定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并且经申请人本人同意的条款。注册是允许一个经纪人获取房地产交易佣金或报酬的先决条件。
经纪人和销售员不仅要遵守以上规定的法律及其有关法规,还要符合RECO(安大略省房地产行业理事会)的会员资格的条件和要求,其中包括职业道德。RECO还受理消费者对其会员的投诉。
在魁北克省也有相似的规定以规范不动产经纪人的行为。另外,根据«不动产经纪法实施细则»以及“魁北克省不动产经纪人与代理人章程”,申请经纪人或执业执照的申请人至少在省内设有一个业务机构,或在某些情况下,属于在魁北克省内的一个经纪人公司工作。
抵押担保经纪人规章
在安大略省,从事抵押担保经纪业务的人员要依照«抵押担保经纪人法»执业。抵押担保经纪人系指以房地产做担保而提供借贷的人,不论借贷的款项属于其个人或他人。这类人员还包括自称或以广告形式从事抵押担保中介者,或者经营抵押贷款交易业务的人。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银行、信用社、破产清算人与委托人被排除于该法律所规定的大部份条款之外,这些金融行业另有其它法规。
在魁北克省,从事不动产抵押担保交易的人隶属«金融产品与服务分销法»管辖范围。
(本节内容,由加拿大戴维斯•沃德•菲利普和伟伯格律师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