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7月11日电 题:湘幼儿园车翻入水库致8幼儿遇难:喷上黄漆的校车不代表安全
记者 刘柱 唐小晴 杨华峰
7月10日,湖南省湘潭市一幼儿园车翻入水库共致11人遇难,其中包括8名幼儿。校车安全话题再次成为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关于校车安全的话题不绝于耳,惨痛教训尤为深刻。据公开报道,仅2011年甘肃省正定县幼儿园校车事故就致20死44伤,震惊全国。
而就在本次事故发生前的2013年1月10日,湘潭市区曾连续发生两起与幼儿园校车有关的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
事实上,湘潭对校车管理十分严格,除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校车安全条例外,湘潭还专门出台规定严管幼儿园校车安全,比如为每台校车(园车)建立台账与档案,一车一档,每车安排一位民警进行一对一的责任管理;交警部门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每月由责任民警对校车(园车)进行检查;联合区教育部门加大对校车(园车)的管理力度,对黑校(园)车、黑司机实行“零容忍”,并实行顶格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前不久,还对几辆与交警躲猫猫的不合规园车进行了处理。
本次事故的肇事“元凶”虽然目前尚未定性,但8名幼儿的殒命,再次折射出校车安全困境之“痛”。
事实说明,追究校车事故责任、惩罚责任人的程序与规定固然要有,但不能止步于此,否则不可能扭转校车事故频发的现状。唯有查出事故的根源,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从各地校车伤亡事故分析,校车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管缺位、超载现象严重、安全系数低,以及资金匮乏、缺少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和安全意识淡薄等。
正如一名网友所言,一辆喷上黄漆、写上“校车”两字的面包车,“并不能代表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大学张凤宝教授也曾在媒体上表示,安全绝不仅仅只是车好就行,“硬件”保障只是提高校车“安全系数”的一部分。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春湘教授认为,作为公益性的校车需要政府来牵头管理,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校车的投入,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用“一分布置、九分落实”的态度,严把校车安全关。
刘春湘教授强调,“严厉的监管、严厉的执法、严厉的问责、严厉的驾驶资格审查,才是确保校车安全的关键。”
诚然,校车的安全,既要有“坚固的外壳”,更要有 “严格的制度”,这不仅是校方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