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政策
1、土地政策:实行土地“零”字出让,即投资者只需缴纳给予农民补偿部分和省收取的审批费用,出让金部分由市政府返还给投资者。对于项目投资额大,产业结构好,产品科技含量高,产值和利税有较大贡献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发展前途,可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考虑给予更大的优惠。
2、财政奖励:设立财政奖励基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进入园区的企业,从投产之日起,5年内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7年内房产税全额奖励给企业。
3、收费政策:园区为“无费区”,即企业在审批建设期间,实行市本级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为“零”的政策,并代办一切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三年内市本级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为“零”。
二、园区规划
设立办公服务区、高新技术区、服装加工区、食品加工区、农业产业化区和一般生产加工区。
三、园区管理
设立调兵山工业园区开发办公室,由经贸委、环建办等部门组成。专门管理园区内的一切事务,为投资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凡进园企业,从项目办理、审批到建设、经营过程中,一切所涉及到城建、工商、税务、外经、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全部由开发办统一负责办理或协助企业办理。园区内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任何部门未经开发办的允许,不得进入园区。如有违犯,市委、市政府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