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实验室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gdgpo.czt.gd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M2021-GT005
项目名称:2021年度实验室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23,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度实验室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23,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长度计量标准器具 | 便携式三维激光扫描测量臂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 一等标准铂铑10-铂热电偶标准装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3 | 其他热学计量标准器具 | 温湿度检定箱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4 | 流量计量标准器具 | 手持式超声波液体流量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5 | 压力及真空计量标准器具 | 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6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质量比较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7 | 压力及真空计量标准器具 | 高精度压力标准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8 | 端度计量标准器具 | 数显测高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9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高精度电子天平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0 | 压力及真空计量标准器具 | 0.01级活塞式压力计标准装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1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千斤顶反力架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2 | 硬度计量标准器具 | 维氏硬度计检定装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3 | 电表类计量标准器具 | 三相电能表现场校验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4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高精度电子天平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5 | 压力及真空计量标准器具 | 无创血压检定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6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扭矩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7 | 光学仪器检测器具 | 前照灯检测仪标准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8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数字压力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9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数字压力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 (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及中国 ( /)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实验室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落实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时间: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 gdgpo.czt.gd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1年06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gdgpo.czt.gd /freecms/site/guangdong/1126 。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 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gdgpo.czt.gd /freecms/site/guangdong/1128 。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 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gdgpo.czt.gd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29日09:00时至09:30时。
6.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09:3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纸质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7.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7.2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
8.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或文件袋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的名称、采购编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8.2每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需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2021年6月29日09:3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公章。
8.3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9.经审批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应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10.本项目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名 称: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 址:江门市白沙丰盛里11号
联系方式:0750-3506285
名 称: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198号3幢208
联系方式:0750-3561121
项目联系人:赵嘉琪
电 话:0750-3561121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