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丹东市人才处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丹东市制定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对于优秀人才给政策、给资金、给待遇。
具体优惠政策包括,一是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实施政府年度补贴政策。两院院士在丹实际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每年补贴5万元,超过6个月以上每年补贴10万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丹实际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每年补贴3万元,超过6个月以上每年补贴5万元。二是对来丹东市创业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端人才提供50—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100平方米生活住房,提供免3年租金的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三是每年引进的100名“211”工程、“985”工程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 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每人一次性借给住房补贴5万元。四是对创建院士工作站的,提供启动经费10万元,为每位来丹定期开展工作的院士提供100平方米生活住房、免3年租金的300平方米工作实验室。五是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并获得国家和省资金资助的高端人才,给予 1:0.5比例的资金资助,引进的海外研发团队,给予1:1比例的资金资助。六是实行人才引进住房保障政策,以提供公共租赁房、购房补贴等多种形式统筹解决引进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
在对现有人才的激励政策方面,丹东市规定凡在丹东工作并被聘用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技师等级的技能人才及具有博士学位的各类人才,按每个人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个人;每3年评选一次市级优秀专家,杰出专家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1000元,优秀专家每人每月500元;对市突出科技贡献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和5000元的匹配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技术大赛前三名的高技能人才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技术大赛前三名的给予1万元、5000元和3000元奖励;对丹东市在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