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政 副市长 负责交通、民政、民族宗教、行政审批、档案、地方志、残联、双拥和部队联系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市法院、检察院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交通局、民政局、民委(宗教局)、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残联;负责联系市路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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