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位于辽东半岛中西部,东邻普兰店湾,西濒勃海,南与金州区隔海相望,北与盖州市接壤。境内交通十分方便,四通八达,长大铁路、哈大公路、沈大高速公路纵贯南北,城八公路横穿东西,大连北三市东西大通道横贯北部三个乡镇。市区北距沈阳292公里,南距大连104公里。全市总面积3826.57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26.2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61.2公里,占大连市海岸线总长度的24.2%。瓦房店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千山余脉由东北向西南延伸,形成低山、丘陵、平原、陆地和滩涂结合的多种地貌类型,自然构成大体是“六山一水三分田”。属暖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平均气温8.3-10.3℃,无霜期165-185天,平均降水量580-750毫米。
瓦房店市历史悠久,早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境内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息繁衍。从战国开始有建置记载。战国,属燕国辽东郡。秦代,属辽东郡。西汉置文县,属幽州辽东郡。东汉改为汶县,属魏国平州辽东郡。两晋、前燕、前秦、后燕属平州辽东郡。晋元兴三年(404),境内设得利赢城(今得利寺镇龙潭山),属辽东城。唐总章元年(668),属安东都护府。辽初为迁民县,属黄龙府,后置扶州,又改为复州,辽兴宗景福元年(1031)置复州怀德军节度,辖永宁(后改永康)、德胜(今金州)2县,属东京道辽阳府。金袭辽制,明昌四年(1193)复州怀德军节度使降为刺史,领永康、化成(今金州)2县和归胜镇(今盖州市归州),属东京路辽阳府。明洪武五年(1372)仍置复州。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设复州卫,领左、右、中、前四千户所,卫与州并存;洪武二十八年(1395)四月废州存卫,属辽东都指挥使司。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复州巡检司,属辽阳府海城县。康熙三年(1664)改属盖平县。雍正五年(1727)分盖平县设复州通判,辖金、复2州之境。雍正十二年(1734)升为州,属奉天府。1913年,改复州为复县。1925年12月,县公署由复州城迁驻瓦房店。
新中国成立后,复县初属辽东省,1954年8月1日辽西与辽东两省合并为辽宁省,属辽宁省。1956年2月8日属辽宁省辽阳专区,1959年1月4日改属辽宁省旅大市,1966年3月16日改属辽宁省辽南专区,1968年12月26日撤辽南专区,复属旅大市(1981年2月改称大连市),1985年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复县,建瓦房店市(县级),同年4月1日瓦房店市正式成立,为辽宁省所辖的县级市,归大连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