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公告,继续面向海内外引进“全职创新人才、柔性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和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等4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对于引进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将由省财政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于引进的创新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给予每人(团队)50万元的资金资助。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资金,视同省级奖金,按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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