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招商网讯:吉林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新一轮为期三年的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初创型的小企业可以享受注册资本金30% 50%的政府补助。
近年来吉林省民营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其对地区生产总值和就业的贡献率仍低于全国近10个百分点。为此,吉林省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继续采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扶助中小企业成长。对于初创企业,实行2年筹备期制度;对初创小型企业,由注册地政府按注册资本金的30% 50%给予补助。
另外,吉林省新创办的年营业收入12万元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3年内地方税收实缴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国家级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免收。同时,吉林省还将减轻建筑业中小企业的税负,对符合条件的外向型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政策。
2007年初,吉林省实施首个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省发改委、经委、财政、地税等30多个部门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方面制定了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吉林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9万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6年的35%提高到49.2%;从业人员470万人,占全省城镇职工总数的比重由2006年的54%提高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