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于都县委办公室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于都县脱贫攻坚“秋冬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于都县脱贫攻坚“秋冬会战”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于都县委办公室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于都县脱贫攻坚“秋冬会战”行动实施方案
为对标省委、省政府年初确定的“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会战”三大行动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李炳军同志在宁都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文明同志在我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针对我县年初确定的“力争2018年底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自验收达到退出标准”的工作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秋冬会战”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贫困户识别、退出进一步精准,不发生一例漏评、错退事例。
2.全县“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基本解决或纳入整改台账正在解决,不发生一例住房不安全、饮水不安全、低保应保未保及教育、健康政策未落实、特困群体家庭生活场景很差等事例。
3.“空心房”全面整治到位。
4.项目加快推进。通乡、通村路9月底全部开工,12月底前达到序时进度;通组路9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的80%以上,12月底前全面完工;改厕9月底前全部到位;改水、安全住房、其余“9+3”项目12月底前全部实施到位。
5.乡容村貌有较大提升。每月开展一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集中整治和“五净一规范”活动,清理存量,遏制增量,确保日产日清,建立全覆盖常态化保洁机制。
6.产业就业深入推进。优先在深度贫困村、“十三五”贫困村建立能正常运转的“一村一品”农民合作社、有联结带动本村100%贫困户的产业扶贫基地,所有贫困户分类分档享受“两业”红利,“两业”奖补发放全部达到序时进度。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举措,加强日常工作调度
1.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参会人员为各行业扶贫部门负责人、督查组组长和精准办班子成员、业务骨干等。会议内容主要是听取上周工作情况汇报、确定本周工作重点、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各行业扶贫部门参会人员要上传下达、左右协调,例会中通报的问题和明确的要求要及时提请行业分管县领导专题调度,确保各项行业扶贫工作齐头并进。
2.建立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调度微信群。建立由县委书记、县长、县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行业扶贫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调度微信群,有紧急重要事项直接在微信上调度。
3.建立两级视频调度机制。建立脱贫攻坚视频会议室,与每周例会的会议室共用,工作部署会可以通过视频会的形式直接调度到乡、村两级。
4.夯实基层基础,以党建促脱贫。一是采取乡聘村用的模式,由乡镇分村聘请一名中专(高中)以上学历、30岁以下的扶贫专干,经“大村长”同意后,签订为期两年的用工合同,工资由县财政按每人每月2000元拨付到乡镇按考核情况发放,其中6000人以上的村可以聘请2名。二是县里统一聘请专门队伍,专门对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进行电话访谈,重点访谈政策知晓度、基本信息、帮扶成效、满意度等,年底前所有帮扶干部和贫困户全部过一遍。三是完善内业资料台账,通过全面摸排确保底数精确,做到“四个上墙”,即村退出欠账清单销号表、户脱贫欠账清单销号表、产业就业全覆盖情况、结对帮扶工作卡等上墙,并通过行业扶贫部门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分类建好住房、产业、就业、健康、教育等台账。四是分户做好“四改一整治”(改房、改水、改路、改厕、环境整治)、“五有一满意”(有家电、有家具、有门窗、有产业、有就业,群众满意)摸底整改工作。五是建强农村基层组织,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积极投身于当地扶贫事业,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责任单位:县精准办、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落实时间:11月30日前)
(二)压实责任,实行分级分区网格化管理
1.县四套班子领导全面调度挂点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县委挂点乡镇工作安排,县四套班子领导全面调度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并签订脱贫攻坚承诺书,对标市精准扶贫攻坚战领导小组下发的“十类职责清单”履行总调度责任。
2.乡镇领导践行“一线工作法”。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月必须在乡镇驻守20天以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分片走遍所有村小组,访遍所有无(危)房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和无产业就业户;驻村领导要走遍所驻村所有村小组,访遍所有无(危)房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和无产业就业户,具体调度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乡镇主要领导离开辖区要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备。
3.实行脱贫攻坚“大村长”责任制。在全县357个村现有乡镇班子成员包片驻村责任制和市直、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统筹下派“包村负责人”,实行“大村长”制,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驻县)单位负责人(含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人至少兼任1个村“大村长”,剩余村按照“一人一村”原则由其他乡镇领导兼任村“大村长”,实现包村负责全覆盖。原则上挂点县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兼任深度贫困村或最薄弱村“大村长”(“大村长”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全部划归“大村长”统管,乡镇安排的原驻村领导继续履行驻村职责,一并统筹调度,做到不扯皮、不脱节,否则将严肃问责。对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将对乡镇驻村领导、村书记、村主任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处理,并对挂点单位主要领导、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驻村干部一并问责;问题突出的乡镇,将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严肃问责。
4.明确“大村长”工作职责。“大村长”是村级脱贫攻坚的总牵头人。一是牵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日常调度,对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两不愁三保障”、“三率一度”、“户脱贫”、村退出“9+3”指标、问题整改、产业就业落地、扶贫政策落实等底数精准负总责,常态化查找问题、反馈问题并动态调整负面清单;二是每月不少于8次赴驻点村开展扶贫工作,对各项脱贫攻坚欠帐指标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强督促调度;三是细化驻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常驻队员、村书记、村主任、包组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职责与分工,将各项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定人定岗,各司其职,限时完成;四是建立每周例会、工作群调度、现场调度和通报批评等日常工作调度机制,明确每一阶段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确保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五是负责向挂点县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定期以固定格式书面汇报驻点村脱贫攻坚负面清单情况,点评驻点村所有干部的履职情况;六是对驻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常驻队员、村书记、村主任、包组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和村扶贫专干等“九职”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有建议权和“一票否决”权;七是监督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与使用,提出村级扶贫专帐资金安排使用意见建议;八是向挂点县领导、县专项督查组以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反馈问题,问题严重的可直接请求县纪委和组织部门介入调查;九是以乡镇为主体,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在年底前做到脱贫攻坚底数精准,实现“十个无”,即:全村无1户漏评错退、无1户住房不安全、无1户饮水不安全、无1户低保应保未保、无1户医疗保障不到位、无1户因贫辍学、无1处“空心房”或环境脏乱差、无1户生活场景很差或基本生活无保障、无1个项目达不到序时进度、无1户政策落实不到位;十是今后凡在村内发现一例违反“十个无”事例又未列入台帐管理且无法说明理由的,由包组责任人和摸排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凡是已纳入台帐管理、有议事干事过程记录但乡村两级落实不到位的,按属地原则进行追责。
5.强化帮扶单位作用。各帮扶单位每年要保证3万元以上的扶贫工作经费拨付到村。结合“大村长”制,调整优化帮扶干部力量,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在多个村均安排了帮扶干部的帮扶单位,必须每个村明确1名科级领导带队,科级领导不够的,指定1名股室长带队,统一服从于“大村长”调度。第一书记由县委组织部直接管理考核,加强过程考察,不能胜任脱贫攻坚需要的要及时做出人员调整,并责任倒查。明确第一书记和常驻队员坚持吃住在村,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一般帮扶干部听从“大村长”调度。对于履职不力的第一书记和常驻队员,实行“双问责”,既追究常驻干部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精准办、各帮扶单位、各乡镇;落实时间:12月31日前)
(三)全员普查,坚决扣好“第一粒纽扣”
1.开展见人见房、全员普查活动。由“大村长”统筹调度,用半个月时间,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名单、2014-2015年农村宅基地调查底图、公安户籍表为基数,区分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分组开展见人见房、全员普查活动。其中:贫困户情况由各帮扶干部走访,必须见到户主本人或家庭主力,见到其在村内的住房,确实见不到人的必须电话、微信、视频详细了解其收入状况、查看是否还存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困难,是否认可脱贫,分析其脱贫质量高不高,脱贫时序合不合理;非贫困户情况由村小组长带路,驻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常驻队员、村书记、村主任、包组村干部分片负责,必须对所有非贫困户逐户见面和见房,确实见不到人的必须电话、微信、视频详细了解其家庭人口情况、就读状况、务工状况、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等,综合分析是否属漏评对象。见人见房情况要拍照(整栋房、一楼、二楼共三张照片),作为长期性村情调查成果存档。特别要联系好常年不在家的农户,让其了解扶贫政策。要创新见面和调查方式,通过户主会、入户访谈、预约访谈、电话访谈等把民情民意摸准摸清。同时,要针对全员普查摸排上来的疑似漏评、错退、错评对象和争贫闹贫户等,逐级研判,分类处理。要召开村级综合研判会,逐户研究,把确认不属于问题的对象情况记录清楚,以会议记录的形式进行批量佐证;把确认属于问题的对象按程序进行整改;把不能确认的问题汇总报乡镇综合研判,由“大村长”逐户走遍,并召开党政联席会逐户研判,下发专文予以确认。如情况复杂,乡镇通过综合研判也不能确认的,分乡镇汇总上报县精准办,专题研判,统一认定。同步排查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汇总移交,全程跟踪落实,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村退出“9+3”项目建设方面,由村书记、村主任、第一书记、工作队负责,要逐项摸排建立负面清单,汇总后交驻村领导审核后由“大村长”签字确认。此项活动3000人(含)以下的村8月底前完成,3000人以上的村9月15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精准办、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9月15日前)
2.召开村小组户主会。由“大村长”负责组织安排各村小组召开户主会,要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主参会。会上主要宣读本组贫困户、低保户名单,并介绍其家庭情况,充分收集户主意见,对有异议的,做好记录,统一上交村汇总综合研判。
建立长期公示制度,对核定确认的贫困户、低保户名单、项目安排情况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纪委书记的联系方式,全村的在村委会所在地、各村小组的在村小组显要位置统一制作喷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保证在一个月以上,破损严重或被撕毁的要及时更换,制作经费由乡镇负责。县督查组将召开村小组户主会情况和张榜公示情况纳入常态化督查内容,发现不实不细的直接追责。(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8月31日前)
3.开展户口清理专项行动。对所有农户,按照合法合规、成员完整、共同居住、尊重事实的原则,以户为单位逐一核实贫困户家庭实际成员,按照乡镇扶贫部门要求区分情形妥善清理。对实际共同生活的婚入、新生等新增人口及原遗漏人口,该迁的迁入,该增的增加;对已经死亡、嫁出等减少人口以及户内空挂的非直系亲属,该销的注销,该清的迁出;对户内家庭成员明显不齐全、家庭关系明显不合理的无配偶****、无子女老人、无父母儿童,要核实情况,查明原因,按照夫妻投靠、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的“三投靠”原则如实迁移清理;精神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员不可单独成户,必须落实具体监护人,并将户口合户。要通过户口清理,排查户内漏评、错评,如实整户纳入,确保户籍人口、实际生活家庭人口和国办系统人口高度一致。具体操作方案由县公安局另行制定下发。(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落实时间:9月30日前)
(四)把握核心,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1.安全饮水。由水利局牵头,组织相关干部再次对全县挑水户进行全面排查,立即整改。加快改水进度,对群众提出水质不安全的安排进行水质检测,核实水质不安全的区域,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每个无集中供水的村都有一份综合水质检测报告。(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落实时间:12月31日前)
2.兜底保障。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户进行排查,是否存在保障人数和保障标准不到位。对非低保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排查,是否存在符合条件没有纳入低保,特别是家庭成员中有卧床病人、精神病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对保障不到位和漏保家庭,乡村两级要及时纳入。二是对大数据比对结果进行逐户核查,看该清退的是否清退到位。对60周岁以上和18周岁以下保1人或2人的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看法定赡养或抚养人是否有赡养或抚养能力,对有赡养或抚养能力的要酌情清退。三是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驻村县乡扶贫干部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和疑似漏保对象家庭成员劳动力状况、家庭收入来源、家庭主要支出情况再次进行民主评议,逐户过筛,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的清理出低保范围。各乡镇每周五上报排查整改情况到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9月30日前)
3.住房安全。一是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度,成熟一批入住一批,确保10月底前60%入住到位,12月底前全面入住。二是C级住房要及时维修加固,D级住房及时拆除。三是加快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进度,各乡镇危旧房改造必须达到9月份开工率100%、完工率70%的要求,老人住危旧房的9月底前整改到位。四是改变危改资金下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危旧房改造户按照批复后预拨50%、验收入住后再拨付50%的模式进行拨款,切实解决农户无钱建房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落实时间:12月31日前)
4.教育扶贫。一是创新辍学儿童劝返机制,对所有辍学学生,采取超常规举措劝学劝返,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队长,乡村组干部、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干部、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劝返工作队;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班子成员包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包村的进村上户劝返工作小组,全力开展劝学劝返工作,对多次劝返无效的,可根据义务教育法对监护人提起公诉,确保无一例因贫辍学案例。二是落实好教育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落实资助政策乡镇、学校双负责制。各乡镇负责组织帮扶干部开展建档立卡学生就读和资助情况大排查,各学校采取“学校包村、教师包户”责任制,推进教育扶贫网格化管理,确保不发生一例学生资助政策不落实事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12月31日前)
5.健康扶贫。一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100%,做到真签约、真服务。二是开展好10种大病免费救治和15种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发现一例动员救治一例。三是推行便捷就医,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三免四减半政策。四是做好“四道医疗保障线和暖心工程”政策落实工作。核实贫困户是否无医保卡或医保卡遗失、是否患有慢性病未认定的、是否有医疗补偿未达到90%等情况并整改到位。五是确保医保卡全面发放到位,以户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的医保卡拍照打印,并放入贫困户资料袋、一户一档。(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医保局、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12月31日前)
6.开展生活场景很差农户专项帮扶活动。针对家庭成员中有卧床病人、精神病人、重度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特别是家中生活场景很差,生活质量很差的,要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并由帮扶干部入户进行摸排,由乡镇汇总分类上报行业部门,由行业部门提出意见,开展专项帮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各帮扶单位、各乡镇,落实时间:8月31日前)
(五)抓住重点,纵深推进“两业”工作
1.稳打稳扎,因地制宜发展产业。以“十三五”贫困村尤其是37个深度贫困村和2018年预退出的71个贫困村为重点,结合“夏季整改”工作,在全县23个乡镇全力开展好产业扶贫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在9月底前,各乡镇要在深度贫困村、“十三五”贫困村建立能正常运转的“一村一品”农民合作社、有联结带动本村100%贫困户的产业扶贫基地,同时推进非贫困村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蔬菜、肉鸡、肉牛、林下经济等短平快产业,兼顾发展脐橙、油茶等持续长久收益产业,坚决消灭空壳社、空壳产业。进一步加大产品的销售平台建设,确保产品能够走向上市场。
2.多措并举,创新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用活各类财政资金,通过入股分红、土地收租、合作经营、劳力务工等方式,以合作社为中介,在贫困户与产业之间建立牢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实行分档管理,对无劳力的特困贫困户直接由县财政出资入股光伏产业,直接享受光伏分红;对有劳力有发展意愿的加大奖补力度,帮助其自主创业;对大部分贫困户进行配股分红,要求其真入社真入股真受益。8月底前,贫困户户均5000元财政入股资金要及时到位,并且贫困户入股协议签订到位,股权证发放到位及公示到位、知晓到位。
3.关口前移,破解招工、就业“两难”问题。针对企业招工难、农民就业难“两难”问题,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平台(就业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农业基地)建设,9月底前确保各乡镇60%的贫困村均有用工规模20人以上且雇用贫困劳动力5人以上的就业扶贫平台(就业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农业基地),让贫困户在家门口实现灵活就业,既照顾家里又灵活增收。充分运用政策引导,鼓励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到乡、村创办各类企业、扶贫车间等,推行“企业+贫困户”“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吸纳当地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
4.政策延伸,扩大就业扶贫补助覆盖面。一是继续执行在县内园区企业务工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扩大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享受范围,从2019年1月起,贫困劳动力在工业园区外实现就业的(包括用人单位聘用和灵活就业),按照县内园外每人每年300元、县外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二是探索对在家附近打零工的贫困人口实施就业补助,全面激发贫困户务工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求实现就业扶贫“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人社局<就业局>、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9月30日前)
(六)全面排查,狠抓到户政策落实
1.开展大数据比对排查。由县审计局牵头,把各涉及相关部门的最新数据统一收集,8月15日前与县精准办等部门做好建档立卡数据库全面比对,分行业列出各部门政策落实中违规享受政策补助的疑似问题名单和应享未享政策补助的对象,并将名单提供给县精准办,逐级交办,逐一核实,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到户政策精准享受。今后建立常态化报送比对机制,做到每季度报送一次、比对一次、反馈一次。(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精准办、各相关单位,落实时间:8月31日前)
2.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行业扶贫部门每个月要将本部门落实政策情况反馈乡镇,并分片抓好业务指导,组织乡镇对各行政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动态性地查缺补漏,确保各项政策补助应补尽补。(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部门、各乡镇,落实时间:常态化)
(七)对标对表,深入开展“夏季整改”行动巩固提升工作
1.坚持问题导向,对各级各类检查反馈的问题、县自查、整村普查发现的问题分级建立问题台账,对个案问题分村建立负面清单库,实行销号整改,边改边销,并在日常工作中动态查找问题,动态调整问题清单库。
2.针对“夏季整改”行动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查看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改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整改成效是否真实可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跟踪核查。对尚未整改到位或限期未完成的,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快工作进展,务必在巩固提升工作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回头看”中发现整改不到位或假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追责,对同一类型问题再犯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并从严从重追责,切实巩固“夏季整改”成果,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责任单位:县精准办、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8月31日前)
(八)大干快上,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1.抢抓工期,举全力抓进度。抓住秋冬季这个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及时协调好水泥、砂石、钢筋、红砖等建材供应,由各乡镇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各类问题,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调度,确保各项目快速推进。
一是通乡通村路。全部提前实施,并简化程序,缩短前期,确保9月底全部开工,年底前达到序时进度。(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落实时间:12月31日前)
二是通组路。9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的80%以上(优先实施25户以上通组路),12月底前全面完工。(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落实时间:12月31日前)
三是改厕、通户路。所有贫困户9月底前全面到位,所有非贫困户按意愿建设到位。(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各乡镇,落实时间:9月30日前)
四是通讯网络。9月底前村委会所在地通宽带网络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落实时间:9月30日前)
五是用电方面。9月底前村委会所在自然村通生产用电达到100%,贫困户通生活用电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各乡镇,落实时间:9月30日前)
六是村卫生室。11月底前全部建设到位,年底前全面运转。(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各乡镇,落实时间:11月30日前)
七是公共服务平台。9月底前全部建设到位并正常运转。(责任单位:各乡镇,落实时间:9月30日前)
八是村集体经济。年底前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且有两种以上的收入方式。(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落实时间:12月31日前)
2.分类比武,多举措促进度。紧扣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三率一度”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9+3”项目进度指标,分行业、分乡镇、分村组开展脱贫攻坚进度大比武活动。每月编印《脱贫攻坚数据统计提要》,对量化的项目考核指标按月通报,横向按综合完成率对各乡镇、各村进行打分排位,对进度偏慢乡镇和村及时预警,通报批评,对明显达不到序时进度的乡镇和村进行责任倒查。纵向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单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排位,对落后的行业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倒逼其主动履职,主动调度,在全县形成脱贫攻坚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落实时间:常态化)
3.规范管理,严监管保达标。要分村进行项目公示公告,把近年已完工的、正在实施的、即将要实施的项目分类梳理,具体到村到组到户,在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告,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管和质量把关,落实分片包干常态化监管制度,确保个个项目有人管,个个项目质量达标。(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各乡镇,落实时间:9月30日前)
(九)集中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环境
1.做好“空心房”整治扫尾和后续工作。一是调整“空心房”整治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分村包干额度,确保“空心房”整治有钱办事。二是加强督查调度,全面开展“空心房”整治扫尾工作(含全面拆除到位、修缮到位、平整到位及开展一户一宅认定工作)。将10个专项督查组继续对原验收的乡镇进行核查,对每个村存量“空心房”(含拆除、修缮和平整)逐一核定并下发督办函,9月15日后凡发现一栋交办单中列出的应拆未拆(含修缮)“空心房”未拆除(含应修缮未修缮)到位的,对乡镇、村相关责任人直接进行追责,凡发现一栋明显属于应拆未拆(含修缮)“空心房”未列入交办单的,对核查的检查组直接追责。三是加大拆后土地平整和余土清运力度,做好后续利用工作,真正做到拆除到位、平整到位、清理到位、利用到位。(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各乡镇,落实时间:9月15日前)
2.开展环境大整治,建立常态化全覆盖保洁机制。一要压实责任,实行驻村领导责任制,按需聘请保洁员和投放垃圾收集设备,增加垃圾清运设备,真正做到全覆盖,并加强监管,确保效果。二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村庄环境大整治活动,对“十边”存量垃圾全面清理,对新增垃圾引导入桶入点。今后凡发现成堆存量垃圾或垃圾爆桶、不入桶等现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三要充分发挥村小组长作用,实行工资待遇与环境治理挂钩制度,要求其对本小组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管,并确保清扫无盲区,监督无死角,全面提升保洁效果。(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各乡镇,落实时间:9月30日前)
3.做好户内“五净一规范”工作。充分发挥村妇女小组长作用,实行工资待遇与各户卫生保洁挂钩制度,带动和督促各户“扫好自家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发挥帮扶干部作用,通过教育引导,让贫困户以脏为耻,主动搞好自家卫生。每月开展一次“五净一规范”整治和争创卫生清洁文明户评比活动,发挥卫生评比作用,通过物质奖励和典型宣传,激发讲卫生的内生动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长期坚持)
(十)志智双扶,大力开展精神扶贫
1.以补足精神之钙为核心,开展扶志。加强扶贫政策宣传教育,向贫困群众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增强贫困群众法律意识,使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贫困群众的自觉习惯;大力开展文化扶贫,调动贫困群众人心思进、主动脱贫、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乡风文明行动,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引领,依托村民自治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推动移风易俗。发现老人住老房、年轻人住新房的现象直接在电视台、手机报、微信等平台曝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文明办、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8月31日前)
2.以增强脱贫本领为核心,开展扶智。通过开展农业、林业、果业等产业生产技术培训、农村电商培训、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意识、生产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能力,实现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全覆盖;积极开展用工信息服务,搭建贫困劳动力和园区企业对接平台,建立完善就业扶贫与企业招工深度融合对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统战部、县人社局<就业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果茶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落实时间:8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炳军书记和文明市长讲话精神,对照年底自验收硬件条件达到退出标准的攻坚目标,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拿出强举措、硬办法,扫除脱贫攻坚的盲区死角,补齐脱贫攻坚短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抓,务实干、带头干,率先垂范、示范引领,形成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攻坚氛围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攻坚局面。精准扶贫攻坚战领导小组将高频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1次以上领导小组会,在“秋冬会战”行动中工作落后的乡镇要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乡镇要与各部门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行业扶贫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涉及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并指导乡镇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对在攻坚行动中出现的节点难点问题要加强调度、全力解决,聚集各部门中坚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一是调整督查力量。以县委名义,由县纪委牵头,组建8个督查组,安排专门车辆、人员,每个组配有1名纪检或组织部门的干部。督查组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问题”和“关键区域”,开展地毯式、全覆盖、常态化督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配合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真正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开展第三方评估。8月底或9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以脱贫摘帽的标准,考察各乡镇的“三率一度”情况。三是召开流动现场会。9月底,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视察重点为乡村环境整治、“空心房”拆除、“9+3”项目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