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4日,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的女教师颜艳红让同事拍下她拎着个小男孩的照片在网上被曝光,随后有人更是从她的QQ空间里发现了700张照片,其中不少是涉及体罚孩子的,如把孩子丢进垃圾桶,把孩子的嘴巴用胶带封住粘在课桌上……(本报2012年10月25日曾做详细报道)
照片中涉及被虐待的孩子中,有5个孩子家长站出来,将幼儿园业主和颜艳红等老师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学费、保险费等损失5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定期心理辅导。
23日下午,温岭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颜艳红作为幼儿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故意实施的“变相体罚”行为已对5名幼儿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作为幼儿园业主的陈茜,应对颜艳红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处陈茜赔偿5名幼儿精神损害抚慰金各10000元,返还保育费各1000元,颜艳红对精神抚慰金承担连带责任;驳回5名幼儿父母的其他诉求,并责成陈茜等向幼儿及家长道歉。
被拎男孩的妈妈林女士等孩子家长都去了法庭,当法院判决后,陈茜当庭向林女士等人道歉。
昨天晚上,林女士在电话里说,几名家长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这并不是钱多少的问题,而是大家心里还憋着的这口气和委屈。”现在,起诉的5个孩子都已经各自转学了,林女士说她儿子下半学期就上中班了,小孩子很喜欢新的幼儿园新的老师,老师对他也很关心,“暑假里,我送他去少年宫读暑期班,我们现在都不敢上私立的班了……”
林女士说,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承诺给受虐待儿童转学和心理辅导等,但至今只给孩子们上过一次心理辅导,电话也没再打过一个。家长们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