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县委书记处理县委日常工作,受县委书记委托负责办公室、组织、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国家安全、610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负责统战、对台、宗教、老干部、群团、党史、档案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部队、民主党派。兼任县委党校校长。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