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县委书记处理县委日常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分管党的建设、统战(包括民族宗教)、群团、党校、政法、社会稳定和信访、对台、老干部(包括涉老组织方面的工作)、干部保健、目标考评、县委办公室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工作;负责企业改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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