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景德镇市区中心,是一条保存较完整的明代巷道,内有明代住宅多处,其中3号、11号两幢民居建于明成化年间(1465-1487年)。住宅的平面布局分上堂与下堂,四正两厢加后房,中有天井,门皆设于侧面。正堂明间作单层处理,堂房显得高大轩昂,梁坊之间的隔断尚存“编竹造”的遗制,构件的装饰均安装在重点部位。柱础地脚饰以精美的石雕,艺术造型均匀合理,装饰纹样丰富多彩,满宅堂皇秀丽,住宅梁柱用材大,前檐柱及前额枋直径达扣厘米,均采用优质樟木等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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