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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
电 |
土地 |
税收 |
规费 | |||||||
开发区工业园 |
生活用水2.32元/吨,工商服务用水2.67元/吨,特种行业用水3.37元/吨。 |
110KV用电价格,高峰0.953元/千瓦时,平段0.572元/千瓦时,低谷0.271元/千瓦时。 |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5万元/亩,5000万元以上-1亿元4万元/亩,1亿元-2亿元3万元/亩,2亿元以上或者2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出让期限50年。 |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后五年奖励50%,内外资企业实行同样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8年内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奖励50%,企业从亩平税收达到2万元年度起实行。 |
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的证照办理和行政事业性规费,国家、省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下限标准收取,其它费用一律免收。 | |||||||
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
生活用水1.65元/吨,工业用水1.00元/吨。 |
110KV用电价格,高峰0.953元/千瓦时,平段0.572元/千瓦时,低谷0.271元/千瓦时。 |
工业土地挂牌最低112元/平方米,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土地使用税2元/亩,出让期限50年。 |
企业所得税自投产项目起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三免五减半”的优惠;总部经济的项目实现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 |
项目建设期间,行政事业性规费实行“零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