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升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招标编号:KSXJ2021-F-G-007号。
2.招标内容: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升级,具体尺寸以现场实际为准。
序号
位置
内容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小品造型127套
不锈钢板
高约1.5m 宽度按设计方案等比例
508
平方
不锈钢钣金造型,烤漆,UV,雕刻
50 50方管
底部固定
254
米
加固
激光切割
造型切割
127
套
造型
激光雕刻
展示内容雕刻
127
套
造型
焊接人工
专业作业人员
127
套
造型
打磨
专业作业人员
127
套
造型
钣金
专业作业人员
127
套
造型
底漆
专业作业人员
127
套
造型
面漆
专业安装工人
127
套
造型
开挖
专业作业人员
127
套
安装基础
混凝土
专业作业人员
127
套
回填
运输
大型货运车辆
20
趟
127套小品运输
安装
专业安装工人
508
人工
每套4人工
......
3.1、招标文件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2、交款方式:开标现场,当场缴纳。
3.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供应商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 中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3.4、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进行查看注意事项。
4.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5.1询问方式: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5.2质疑形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对招标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阶段一次性提出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携带身份证件)如非投标人法人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6.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中标单位在领取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缴纳;
账户名: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323210182800080927
开户行: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7.各投标人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
8.采购需求、本项目清单、方案等相关资料请自行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下载附件(如有),如未下载造成投标失败,请自行承担责任。清单中若有涉及品牌、型号、产地的仅供参考,但所投产品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9.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 ”的“补充通知”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三章):
10.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0.1.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0.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三章);
10.1.4中小企业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
10.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0.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材料);
10.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0.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伍拾肆万元整(¥2540000.00)。
12.投标承诺函: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一中按要求提交;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行—第三版)》要求参与开标。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按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
13.采购单位: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国栋 联系电话:051257608646。
14.招标代理机构: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民新路159号;
联系人:陶丽清、洪亮;
联系电话/传真:0512-50170418/50170348;邮政编码:215300。
15.1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5.2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绿色采购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苏州市 为准)第五个工作日。
17. 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与本次采购有关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18. 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