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有关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全力做好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将于3月上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复工等情况,特别是化工区外相关企业。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3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建筑施工、燃气、教育机构等相关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融冰执法专项检查拉网检查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专项执法检查台账资料。融冰执法专项检查“回头看”,抽查前一阶段被建议责令行政处罚企业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以及属地落实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和行政执法处罚是否到位等情况。
(二)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抽查危化品企业(原则上不包括已关停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警示标识按规定设置和检测报警等装置正常运行情况;动火、临时用电、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监控制度执行;液氨、燃气、有机溶剂等危险物品使用和管理等情况,以及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等情况。
(四)港口码头等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尤其是沿江港口危化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危化品码头相关情况、落后设备设施技术改造和优化提升整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化工仓储企业储罐检测情况,以及消防救生、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等情况。
(五)企业复产复工程序落实,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仪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等安全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安全交班交底等条件确认的情况。
三、组成及分工
市安委会成立20个督查组,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每组3人(含安全专家一名,由市安监局统一安排),分别督查10个市(区):
第一组:市安监局焦亚飞局长带队,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络员)派员参加,督查昆山市开发区、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张浦镇、周市镇。
第二组:市安监局韦锋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联络员)派员参加,督查苏州高新区浒关经开区、苏州科技城、综合保税区、浒关镇。
第三组:市安监局葛卫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综合监督处(联络员)派员参加,督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第四组:市安监局王竟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监管一处(联络员)派员参加,督查相城区元和街道、太平街道、高铁新城、黄桥街道、北桥街道、渭塘镇。
第五组:市安监局张学文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监管三处(联络员)派员参加,督查吴中区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吴中高新区、穹窿山管委会、木渎镇、胥口镇。
第六组:市安监局杨晓帆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联络员)派员参加,督查吴江区震泽镇、桃源镇、盛泽镇、七都镇。
第七组:市安监局张怀玉副调研员带队,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联络员)派员参加,督查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虞镇、梅李镇、古里镇、支塘镇。
第八组:市安监局薛桂海副调研员带队,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联络员)派员参加,督查太仓市港区、高新区、浏河镇、沙溪镇。
第九组:市安监局俞学友副调研员带队,市安监局监管三处(联络员)派员参加,督查张家港市南丰镇、塘桥镇、经开区(杨舍镇)、乐余镇、凤凰镇。
第十组:市发改委经济协作办公室钱宇主任带队,市发改委汤映罡(联络员1396210***)参加。督查昆山市巴城镇、陆家镇、千灯镇、淀山湖镇、锦溪镇、周庄镇。
第十一组:市经信委杨秀英带队,市经信委孙召春(联络员1896216***)参加。督查常熟市辛庄镇、沙家浜镇、董浜镇、尚湖镇、碧溪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虞山街道、琴川街道、常福街道、莫城街道。
第十二组:市经信委孙洪带队,市经信委胡旭明(联络员1826200***)参加。督查太仓市双凤镇、浮桥镇、城厢镇、科教新城、璜泾镇。
第十三组:市教育局沈宇带队,市教育局朱文灌录(联络员1396210***)参加。督查姑苏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内容按行业要求确定)。
第十四组:市住建局王晓东副局长带队,市住建局蔡伟力(联络员1377176***)参加。督查姑苏区建筑施工、燃气等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内容按行业要求确定)。
第十五组:市商务局曹国芬带队,市商务局刘代江(联络员1301378***)参加。督查苏州高新区旅游度假区、通安镇、狮山街道、枫桥街道。
第十六组:市交通局郑丙华副局长带队,市交通局石常宝(联络员1365622***)参加。督查张家港市大新镇、双山岛、常阴沙、保税区(金港镇)、冶金园(锦丰镇)。
第十七组:市环保局孙昕副局长带队,市环保局殷震华(联络员1896216***)参加。督查吴江区同里镇、松陵镇、平望镇、汾湖高新区。
第十八组:市质监局邢东生副局长带队,市质监局陈燕飞(联络员1381264***)参加。督查吴中区光福镇、甪直镇、金庭镇、东山镇、临湖镇、郭巷街道、城南街道、越溪街道、横泾街道、香山街道。
第十九组:市总工会都锗邑带队,市总工会瞿锡泉(联络员1327099***)参加。督查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第二十组:苏州市消防支队章为民副支队长带队,苏州市消防支队陆贺(联络员1595098***)参加。督查相城区澄阳街道、漕湖街道、黄埭镇、度假区、望亭镇、阳澄湖镇。
四、有关要求
(一)督查任务。各督查组抽查各地危化品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港口码头企业,以及建筑施工、燃气、教育机构单位等不少于15家(以危化品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为主,企业名单见附件);采取多轮督查方式,时间不少于4天,每周2-3天(含周末),检查单位随机抽选,原则上已关停的危化品企业和前一阶段融冰执法检查已抽查到的企业不再重复检查(被建议责令行政处罚企业除外)。
吴庆文副市长随机参加其中一组检查。
各市(区)安委办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次督查对接工作,同时提供本地区全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名录,主动配合好每组的专项检查。
(二)督查方式。主要听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检查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等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检查危化品企业问题情况明细表(参考)》等现场检查记录相关资料,各组自行登记留存。相关检查车辆保障由各组自行负责。可采取“四不两直”或驻点检查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活动完成后,各督查组联络员每周五下班前,按照《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情况统计表》要求将检查情况报送市安委办汇总,每周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一次通报;对抽查发现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现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告知当地作出停产决定。
(四)各地(含太仓港口)、各部门和单位要参照此次市专项督查方式,结合日常检查和执法检查计划,认真组织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抽查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确保重要时期安全稳定。
联系人:孙英胜,联系电话:66096036(带传真)、68611765,电子邮箱:648288595[ta]qq.com。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检查组 带队领导 联络员 专家名单 检查地区
第一组 焦亚飞 市安监局办公室 阙浩泉13906205*** 昆山市(开发区、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张浦镇、周市镇)
第二组 韦锋 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沈建荣18121582*** 苏州高新区(浒关经开区、苏州科技城、综合保税区、浒关镇)
第三组 葛卫 市安监局综合监督处 沈振明13706134***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第四组 王竟 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沙锡东13814898*** 相城区(元和街道、太平街道、高铁新城、黄桥街道、北桥街道、渭塘镇)
第五组 张学文 市安监局监管三处 张建平13962153*** 吴中区(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吴中高新区、穹窿山管委会、木渎镇、胥口镇)
第六组 杨晓帆 市安监局监管二处 王利亚13506201*** 吴江区(震泽镇、桃源镇、盛泽镇、七都镇)
第七组 张怀玉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 游泳平13906209*** 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虞镇、梅李镇、古里镇、支塘镇)
第八组 薛桂海 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刘跃15995464*** 太仓市(港区、高新区、浏河镇、沙溪镇)
第九组 俞学友 市安监局监管三处 蒋焕华13913117*** 张家港市(南丰镇、塘桥镇、经开区(杨舍镇)、乐余镇、凤凰镇)
第十组 钱宇 市发改委汤映罡13962106*** 苏学13773110*** 昆山市(巴城镇、陆家镇、千灯镇、淀山湖镇、锦溪镇、周庄镇)
第十一组 杨秀英 市经信委孙召春18962168*** 姜毓民13606241*** 常熟市(辛庄镇、沙家浜镇、董浜镇、尚湖镇、碧溪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虞山街道、琴川街道、常福街道、莫城街道)
第十二组 孙洪 市经信委胡旭明18262007*** 张惠明13057417*** 太仓市(双凤镇、浮桥镇、城厢镇、科教新城、璜泾镇)
第十三组 沈宇 市教育局朱文潇 13962101*** 自行安排 姑苏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
第十四组 王晓东 市住建局蔡伟力13771769*** 自行安排 姑苏区建筑施工、燃气等相关企业
第十五组 曹国芬 市商务局刘代江 13013781*** 方正 13862590*** 苏州高新区(旅游度假区、通安镇、狮山街道、枫桥街道)
第十六组 郑丙华 市交通局石常宝13656224*** 成建敏13862581*** 张家港市(大新镇、双山岛、常阴沙、保税区(金港镇)、冶金园(锦丰镇))
第十七组 孙昕 市环保局殷震华18962168*** 王立华13732621*** 吴江区(同里镇、松陵镇、平望镇、汾湖高新区)
第十八组 邢东生 市质监局陈燕飞13812643*** 刘莉18625276*** 吴中区(光福镇、甪直镇、金庭镇、东山镇、临湖镇、郭巷街道、城南街道、越溪街道、横泾街道、香山街道)
第十九组 都锗邑 市总工会瞿锡泉 13270998*** 昊洪 13222241*** 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第二十组 章为民 苏州市消防支队陆贺15950987*** 施剑波13814848*** 相城区(澄阳街道、漕湖街道、黄埭镇、度假区、望亭镇、阳澄湖镇)
各市(区)安委办处(科)室负责人联络表
序号 地区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1 张家港市 王晨 综合科科长 56323***
2 常熟市 金献忠 综合科科长 51530***
3 太仓市 许盘良 综合科科长 13706246***
4 昆山市 钱曦 综合科科长 13952452***
5 吴江区 钱崖岗 综合科科长13962566***
6 吴中区 傅卫东 综合科科长18550096***
7 相城区 杭禹祺 综合科科长13962159***
8 姑苏区 程晓峰 办公室主任 15370009***
9 工业园区 程远峰 综合处处长 17715186***
10 高新区 高旭东 办公室主任1391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