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战略的推进
1、城镇化指标制定:必须提出占地、人口、就业、医疗、教育、交通、水电等方面的指标,进行控制,作为考量城镇效益最优化的基础指标。组织制定相关小城镇集约化、规模化、节约化的指标,作为考核和衡量小城镇建设成果的标准;
2、城镇化的战略组织:必须施双管齐下的方针,一方面党委管理、监督政府,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服务,改变党委主导小城镇经营管理的现状,改为政府运营小城镇、促进小城镇社会化、市场化运营,镇党委主导镇的党建工作,将党支部建设到社区、企业,而政府重在提供服务功能;
3、城镇化的战略论证:必要组织经营、管理、规划、水电、市场、产业专家对小城镇前期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4、城镇化的战略规划:由国务院指定机构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执行小城镇的产业规划、建设规划、资金规划、政策规划、财税规划、水电规划、用地规划等,直接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减少中间环节和杜绝腐败的可能性;
5、城镇化的承载考察:由国务院组织专家组对小城镇的承载力及小城镇所在地周边乡镇、县城的区域承载力进行考察、论证,实现10-30年的承载力论证基础上的战略规划;
6、城镇化的资金配置:由国务院、国开行、国发行、世发行等组织专项资金,采用政府承担30%,地方组织20%,社会筹集50%的资金组织原则(具体需要论证比例关系并具有一定的幅度调整)。以镇为经济核算经营实体试点,作为债务人承担开发特色产业小镇而产生的债权,通过小镇产业未来的收益作为债权标的;不仅适用农民土地解决就业问题,而且解决农民依托土地养老—实现城镇运营、企业运营红利分红养老,实现农村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养老;
7、城镇化的人才配置:由国务院、中组部指派和社会公开招聘形式,任命具有市场经营管理专业能力、具有高度党性和自我约束能力的运营管理人才、投资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执行小城镇的运营服务管理,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别---等同于当地的县长或县长级别的人选,任期为五年制,期间制定任职责任目标,不完成认知目标的不予调动、晋升并就地免职,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直接晋升行政一级。这是小城镇化建设的成功与否的人才保障;行政汇报隶属于地级市、党建工作隶属于所在县县委;
8、城镇化的土地供给:按照解决10万人口的居住、生活、就业的需求进行配置,同时必须兼顾农民的养老保障需求,进行必要的政府持股和农民持股,是为解决农民持续化养老保障、医疗保障资金的来源;
9、城镇化的产业配置:根据前述的100个特色小城镇建设规划,进行必要的小城镇特色产业投资、建设、运营。要兼顾小城镇的居民生活、饮食、水电、医疗、教育、生育、殡葬等需求,开展全面的产业配置,但是必须突出小城镇的核心竞争力和产业核心发展与区域经济带动能力;
10、城镇化的效益评估:小城镇隶属地级市委领导—作为中国城乡改革试点,总结和积累中国三农的历史性转变和经济结构、产业机构转变,在每个地级市形成10个不同特色的具有特定核心竞争力的小城镇,并具有普及推广和带动区域经济的作用。对此,国务院每2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摸底考核、考察活动,每5年对小城镇建设进行任职者公开述职---电视直播述职活动,成为培养我国经营性、运营服务型政府管理人才的通道和摇篮,为加快我国城市化运营服务提供人才储备和经验、政策改革的准备,为建立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服务型、运营型政府奠定基础。
六、 战略的推进
1、战略布点:先期以沿海城市每个省每年3-5个特色小城镇建设,重点打造产业升级小镇;
2、中部省每年推进3-5个特色小城镇建设,重点打造集约型、产业型带动性区域小城镇建设,引进、落实新项目、新投资,构建中部产业集群的崛起;
3、西部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自然优势,构建借助地方资源优势、人力优势的特色小镇,重点前期是人才教育、培训、产业构建;每省每年构建1-3个特色人才、产业小镇,为后续打造可持续发展小镇提供人才基础;
4、通过5年左右的战略实施,实现沿海每省具有10个左右特色产业小镇;
5、通过5年左右的战略实施,实现中部省每省具有10个左右的产业集群小镇,带动当地的区域经济发展;
6、通过5年左右战略实施,实现西部每省具有10个人才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小镇,以此带动资源特色型、自然资源型、产业资源型小镇的发展;
7、在通过5年实施试点建设后,在第二个5年战略发展规划中,实现产业特色型小镇的倍增、推广计划,实现小镇特色产业集群与区域经济集群共同发展的局面;
8、实现了空间规划上的战略布局,实现了区域经济的优势互补,减少重复建设和盲目市场过剩造成的资源浪费和人力浪费;
9、培养具有市场运营服务意识、政府服务意识、经营功能意识的政府管理、运营服务性人才,为实现地级市的运营服务型政府战略转变准备实干型、经营型、实践型人才(百名运营型市长战略人才计划,千名运营型镇长战略培养人才计划)。作者:卢煜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