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加强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管理,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国有融资平台公司整合转型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湘发〔2018〕5号文件要求,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根据有无实质性经营活动和市场竞争能力采取注销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的方式进行处置,县级不得超过2个,乡镇一律不得设立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顿后的融资平台公司实行名录管理。未纳入名录范围的公司,不得承担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融资。要聘请专业化咨询机构,对现有平台公司进行充分论证,按照市场竞争、公共服务、特定功能等类别通过整体划转、资产重组、参股控股、经营模式创新等方式进行整合,努力把平台公司打造成主业突出、规模较大、经营稳健,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市场法人主体,使其发展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PPP合作模式的政府授权载体,进定步提升其支持县域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能力,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各县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自身发展目标,分类甄别企业存量债务,明晰还债主体、还债来源,妥善解决存量债务;归类整合各融资平台公司业务,明确各公司职能定位及核心业务和业务主攻方向,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合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对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公司实行名录管理,未纳入名录范围的公司,不再行使政府职能的融资职责。
三、主要任务
(一)资产整合
1.重组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设为母公司,新宁县洪昇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宁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宁县湘商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3个公司整合进入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成为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具体按上级要求办理。
2.重组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持不变,将原开展融资工作、具备融资平台性质的新宁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宁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2个公司整合进入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成为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具体按上级要求办理。
(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要求,规范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和监事会,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推行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外派财务总监制度,政府向投融资公司外派财务总监,突出对国有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等重点事项监督,有效发挥财务总监在企业治理中职能作用。
(三) 完善人员管理制度
1.完善领导任职体制。建立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经营层成员与党组织成员适度交叉。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经县委研究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一律将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转至该企业,今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可以在机关事业单位交流任职。
2.实行契约化目标管理。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经营层成员任期由董事会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本届董事会。县国资办负责制定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与企业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考核责任状,考核不合格的扣减相应绩效薪酬或予以降职、解聘。
3.加强人才选拔任用。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可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在系统内公开选拔,其中中层人员任职由县财政局国资办审核后报组织部审批或备案。建立企业用工审批制度,新增人员采取市场化运作,通过人才市场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实行劳动合同制。
(四)转变运营模式
1.扩大经营范围。通过租售结合方式,盘活收储资产;通过联合、联营、入股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社会福利保障事业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通过入股、并购、重组等方式,投资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金融投资等新兴行业;积极参与政府建设项目的开发与营运,逐步开拓土地(房地产)经营开发、标准厂房建设、广告经营等经营性项目,增强公司造血功能和持续发展后劲。
2.拓宽融资渠道。运用预期收益质押贷款、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创新类金融产品,增加银行信贷资金。通过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资本市场资金。合作设立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产业投资基金,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对政府主导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通过政府授权投融资公司运用PPP模式建设运营。
3.鼓励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融资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广泛合作,参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与运营。经政府指定或授权政府投融资公司可作为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作伙伴选择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2018年5月至6月为清产核资自查阶段。成立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拟定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顿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各平台公司开展资产负债自查与登记,并对违规融资进行整改。
(二)2018年7月为债务重组与审计确认阶段。各融资平台公司对每项债务拟定具体的处置方案,与债权人积极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保留的公司就分公司撤并、债务重组、资产重组事项报告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审计局对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核审计。
(三)2018年8月为资产重组与注册登记阶段。通过股权划转、资产转让、协议出让等方式对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重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债务与资产重组后的平台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银行账户撤销与开设手续,及时将变更信息资料报送债权人。
(五)2018年9月为整章建制阶段。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好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融资行为。
(六)2018年10月为检查验收阶段。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融资公司整合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投办、县水利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人民银行、县人民政府金融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融资公司重组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