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但受全球经济下行和全面推开“营改增”“放管服”等结构性减税和税收收入划分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收压力巨大。全县财政支出面临调资、社会保障提标、教育、医疗、“三大攻坚战”等政策性刚性增支因素累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及偿还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等增支因素较多,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收支矛盾,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增大。为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处于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之首,既是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当前,面对宏观经济形势,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将成为新常态。因此,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清当前财政形势,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增收节支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更加自觉主动地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努力挖潜增收,做到应收尽收
(一)加强税收征管。财税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完善征管制度,规范征管程序,加大征管力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及时将经济发展的成效反映到税收上来。加强税收分析,准确掌握税源,既要坚决不收“过头税”,又要防止“有税不收”“留后手”。加强企业欠税管理,摸清欠税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欠税回收办法。对屡催不缴的欠税企业,综合运用强制执行、公开曝光及纳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强欠税清缴,严控新增欠税。加强重点行业和税种管理,重点加强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管理,加大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力度。对税负明显偏低的行业,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企业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对高风险企业进行评估和稽查,推进非居民税收风险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全力推进统一申报表应用。强化税收数据录入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建立覆盖全行业、全税种的税收风险识别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提高风险分析识别命中率。
(二)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加大征管力度,确保按规定应缴尽缴。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实施《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和《非税收入及罚没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收缴及时性。盘活土地存量,抓紧处置或拍卖土地使用权,并将收入及时上缴财政。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分期缴款利息和延期缴款滞纳金收缴力度,对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和上调容积率的,及时收缴补缴价款。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继续加大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处置力度,尽可能通过市场渠道配置到生产领域,清理取得的非税收入要及时足额缴库。
加强对全县建筑行业收费管理,发改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应联合监督检查建筑行业的各项收费。加大对资源性收费的征管力度,各执收部门要随时掌握资源动态,摸清收费底数,做到应收尽收。加强教育收费的管理,对各学前教育及高中等教育收费,必须开具正规票据,保证收据开到缴费人,保证收费合理合规性的同时,要及时足额入库。加强对取消、停征及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进行监督。各单位对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停征、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及时向财政非税局报备,共同完成取消、停征及降低收费标准等系列工作。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对不能按计划完成非税收入的单位相应扣减年度非税收入支出指标。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求财政收支平衡
(一)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各单位要坚持量入为出,以保工资、保运转为前提,把有限的财力放在兜住民生政策底线,兜住不发生风险底线,安排好各项社会保障民生支出,全面兑现调资和社会保障提标政策,严禁将硬性缺口甩在预算外。严格执行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当年解决的,原则上在年初安排的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对因国家政策调整及不可预见急需办理的事业发展所需资金,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或整合现有各类专项资金解决。
(二)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落地生根;严格控制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继续清理“吃空饷”、超编进人等问题。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增强预算的严肃性。清理财政支出政策,压缩不必要开支,取消在经济和财政高增长时期做出的超财力承诺或制定的过高标准。
(三)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存量和增量,激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确实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全部统筹用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政府性基金当年结转全部调入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加大财政、人社、地税等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做好企业养老金征缴工作,并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在发放时点前将资金筹集到位并调度给发放部门。
(四)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各单位要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谁的资金谁负责、谁的项目谁推进,为资金及时拨付创造条件。对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审批及政府采购审批等环节,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减时限,切实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大力清理暂付款,严格控制好新增借款,严禁违规采用权责发生制方式列支资金,严禁虚列支出。加大推进城建、水利、交通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加快专项资金下达,对超过规定下达期限且当年无需支出的资金,按规定收回同级财政,统筹用于急需支出;对下级不能及时拨付且确实不需要支出的资金,及时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严禁年末突击花钱。
(五)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压减投资规模
按照湘发〔2018〕5号文件要求,公益性项目建设必须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项目可行性报告,落实建设资金来源,非经审批程序,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落实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启动项目建设。一是要强力推进已有资金来源的项目,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压缩有资金缺口的项目,根据已有资金压减投资规模。三是叫停没有资金来源项目,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停建,待资金到位后再行实施。四是动员社会资本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扶贫项目的安排要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定项目要确保、自定项目要慎重,区分轻重缓急、分年安排实施的原则。
(六)严控新增政府性债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要严禁擅自借贷、赊欠等支出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防止产生新的政府性债务。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各单位要始终把收支管理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推动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县政府将对专项下达和支出进度慢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启动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处理”的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法律法规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增收节支,既是当前经济财政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新常态下需要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财税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征管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做到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管费,督促各单位加强增收节支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