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新宁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暨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宁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暨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摸清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底数,建立精准服务保障体系,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厚爱传递给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信息采集目标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信息采集暨家庭悬挂光荣牌范围要求
1.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2.采集内容。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3.采集方法。信息采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武装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乡镇(单位)、村(居)全面参与落实。各乡镇(单位)要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农村籍(含下岗无工作单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申报填表,按乡镇统一安排到乡镇设立的集中采集点采集信息;在职和离退休的到所在单位申报填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县级集中采集点采集信息;所有对象并在填报完成后签字确认。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4.家庭悬挂光荣牌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三、工作时间要求
为尽快摸清底数,信息采集工作分两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确保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确保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同时在摸底底数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悬挂光荣牌工作,确保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保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荣卫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立华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武部部长王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采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兴元兼任,办公地点设县民政局优抚股。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高效推进。县财政提供必要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购买、宣传发动、入户走访、信息录入等工作,保证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科学方法。我县信息采集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信息采集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在采集、上传、比对、核查工作中,应加强安全防范,明确信息采集保密要求、严格信息管理和审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专用设备管理、专用系统运行。采集端、上报方式均使用专用电脑,信息数据经授权才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确保数据安全。
(三)周密部署安排。信息采集工作与悬挂光荣牌工作同步推进,各乡镇(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安排,确保如期完成所有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任务。要充分调动驻村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对采集对象情况熟、底子清的优势,压实村(居)委会责任,充分发挥其在采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的信息采集工作。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可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采集数据。各级各部门要自上而下做好对采集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让他们熟练掌握系统、设备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信息数据统计全、核实准、做到不错、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