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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抗旱应急预案(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542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干旱是我凤凰县最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为切实搞好抗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抗旱工作主动性,在干旱发生时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抗旱措施,实现科学抗灾减灾,最大程度减少旱灾损失。

(二)工作原则

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等原则。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地区

(或流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等,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资料

(一)自然地理特征

凤凰县位于湖南省西部边缘,云贵高原东麓,地处雪峰山脉与武陵山脉之间。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8'109°48' ,北纬27°44'28°19'

全凤凰县总面积1745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34.20千公顷

(其中稻田面积25.70千公顷、旱土8.50万千公顷、稻田中有效灌溉面积12.1千公顷),森林地576820

3.85万公顷),林牧兼用地1320966

8.81万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13%21.8%50.12%。是一个山多耕地少、林牧用地面积大的山区凤凰县。

全凤凰县境内以山原、山地和丘陵为主,地形复杂,山峦重叠,河谷深切。由西北向东南呈梯形下降,形成明显的三级台阶地貌。海拔最高处1117

(腊尔山的梳子坡),最低处170

(水打田的竹子坳)。地带性的红壤、黄壤和黄红壤剖面发育不全,幼年性土壤特征明显,非地带性土壤分布很广泛,凤凰县域水系发育,河流比降大,可利用的水能多,是本凤凰县动力的主要源泉,但河流旱季水少,加上岩溶区地表水渗漏快,常出现干旱缺水,成为发展经济的主要障碍因素。

历年出现的灾害类型主要为气候灾害性天气,包括:干旱,暴雨及其所导致引发的山洪及地质灾害,寒潮,低温,阴雨,大风,冰雹,降雨和积雪等。经过多年的人工造林及近年来的水土保持、凤凰县城污水处理、退耕还林等系列环保工程措施,凤凰县基本上不存在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区域社会、经济概况

全凤凰县辖24个乡镇、355个行政村

(其中村委会340个、居委会9个、社区7个)。2014年末全凤凰县总人口421697人,常住人口35.75万人。2014年全凤凰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61.6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5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15元。

全凤凰县有耕地面积34.20千公顷,占总面积的19.6%,其中稻田25.7千公顷、旱土8.5千公顷,稻田中有效灌溉面积12.1千公顷,尚有4.1千公顷天水田。耕地作物以水稻为主,间以冬季复种油菜等。2013年是凤凰县大旱大灾之年,全凤凰县上下齐心协力抗大旱、救大灾,战胜了60年一遇的大旱灾。

(三)气象水文及水资源

凤凰县域属中亚 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在13°C17°C之间,年降雨量在1300mm1500mm之间,总的分布是西部比东部偏多,北部比东部偏多,在时间分配上有:降雨量多集中于春夏两季,春夏两季的总降雨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9%,秋冬两季占全年总降雨量的31%,最大降雨水量集中时段出现在56月,最少降水量出现在前一年的12月至当年元月,仅占年总雨量的23%。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065mm

凤凰县内河流水系发育,共有大小溪河156条,总长709公里。主要河流有沱江、白泥江、万溶江。区域多年地表总水量13.115亿m3,地下水埋藏深度多在40100米左右,由于岩性构造、地貌等因素对岩溶发育分布的控制,地下水分布不均,埋藏深、出露点低,开发利用难度大。

(五)水利工程现状

凤凰县经过几十年的水库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目前已建成中型水库2座、小Ⅰ型水库23座、小Ⅱ型水库72座、山塘6495口、溪河堤坝1429处、电力提灌站215222224700千瓦、水轮泵站5786台、蓄引提总水量1.88亿m3,这些水利工程分布全凤凰县24个乡镇,使全凤凰县的灌溉面积达20.05万亩,占稻田总面积的55.7%

(六)资料整理分析

1、干旱特点及用水需求。凤凰县夏秋干旱年份较多,其主要特点是:春冬干旱少、夏秋频繁、秋旱严重。尤其是夏秋连旱对农作物危害最为严重。据1959年至2013年连续55年的资料统计,干旱年份达41年,占总年数的74.5%,为四年三遇;其中严重干旱年12年,占21.8%,约为五年一遇;特大干旱年6年,占11%,为十年一遇;其地域是东南部重于西北部。凤凰县的夏秋干旱多发生在79月之间,但严重干旱年在6月下旬就开始干旱,干旱中心在米良、柳薄、千工坪、都里、廖家桥、新场、茨岩、林峰、水打田、沱江等乡镇。

发生干旱的主要原因:

1)降雨年际内时间分布不均。据凤凰县气象局资料统计,13月平均降雨量187.0mm,占多年平均降雨量的14.67%79月平均降雨量357.4mm,占多年平均的28.03%。干旱严重的197379月降雨量195.8mm,占多年平均的13.8%198179月降雨量132.9mm,占多年平均降雨量的10.42%79月进入旱季,降水少,地表径流减少,而日照时间增长,太阳幅射强度大,蒸发量大,如沱江地区79月多年平均蒸发量567.7mm,同期降雨479mm,相差88mm,农作物正值需水旺季,供需矛盾突出,势必酿成旱灾。

2)岩溶地质构造控制使地表水严重渗漏。凤凰县内缺水地区,主要为石灰岩地层,岩溶十分发育,再加上地质控制,地表水渗漏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地壳处于长期、缓慢、间歇性上升过程,河流下切强烈,山高坡陡谷深,为地表水渗漏成地下水的排泄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湘西花垣—凤凰岩溶山原研究组计算的渗漏比为37.2%;发育于岩溶漏斗密集缓丘地区的大龙洞伏流段,其渗漏比高达60%以上。大气降水通过裂隙、漏斗、落水洞等渗漏成地下河和泉井,全凤凰县地下河泉井汇总流量达313945.63m3/昼夜,但这些地下水埋藏深,出露位置低,难以利用,故构成了岩溶地区干旱的一个鲜明特点。同时,也由于这种地质构造,给水利工程的兴建和安全带来了困难和严重隐患,增加了抗御干旱的难度。

3)小气候条件差和人为破坏导致植被率低,加剧了干旱程度。岩溶地区的小气候易使地表水土流失,地表裸露和缺水缺土,草木难以生长,加之人类活动影响和农业生产布局不合理,区域小气候更趋恶化,如此恶性循环,更加剧了干旱的频繁和严重程度。

4)水利基础设施差、抵御干旱能力薄弱。凤凰县从建国以来,经过几个时期的建设,已建成了一些水利工程,但年供水能力只有7500多万立方米,其中农业供水6100多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亩平326立方米,全凤凰县稻田亩平仅227立方米。尤其是一些岩溶干旱地区,兴建水利工程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数量和规模都很小,已建成的工程也大多配套不完善,维护管理更困难,导致这些地区水利条件相当落后。

2013年特大干旱,暴露出我凤凰县水利基础设施抗旱能力差的弱点。尽管我凤凰县经多年的艰苦建设,修建了大量水利蓄水及输水工程,但仍然缺乏骨干大中型水利工程,洪水期拦蓄水资源有限,遭遇特大干旱时水利工程蓄水不足,无法保障大面积供水需求。

5)农业生产布局不合理。岩溶山区往往是“八山一水半分田、还有道路和庄园”,山高水低田少,导致群众温饱难以解决,因此十分看重以为稻谷为主的粮食生产。根据调查和统计分析,凤凰县水稻

(中稻)生长期需水时段为410日至831日,需水量750mm,而该时段内多年自然降水平均为420mm,即保证率为56%。腊尔山台地由于海拔高,中稻生长期还要推迟到10月,正值9月旱季,保证率低于56%,因此,单一的农作物品种结构,在水利设施不好、灌溉条件又差的山区成了致命的弱点,人为地加剧了干旱灾害程度。

目前凤凰县暂未存在上型的工矿企业,非干旱中心的地方生态及生活用水基本能够得到保障,而干旱中心地区的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矛盾主要体现在34月及912月等月份,一般情况下,67月份用水基本上都可以得到满足。

2、抗旱能力现状

1)抗旱工程体系。经过几十年修建的各类水库、山塘、提灌站等水利工程分布全凤凰县24个乡镇。目前,凤凰县可灌面积达20.05万亩,占稻田总面积的55.7%。近几年来,由于水库除险加固、“五小”水利、烟水配套、农村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多渠道的工程资金投入,部分水利工程得到维修和加固,水库运行安全系数和复蓄能力相应提高,其配套设施的运用得到改善,但大部分水库及相应的渠系还没有经过除险加固及防渗处理,从整体而论,抗旱能力仍然还很脆弱。

由于凤凰县域内主要河流均为各大水系的源头,且受地理地质因素的影响,山洪陡涨陡落,各水利工程基本没有地下水源补偿,在复蓄上造成困难,暴雨后的水库蓄水只能在短期内发挥作用,相应的复灌抗旱能力差。

再者,各水利工程建成后,灌区内在未修建水库之前的原始引水渠大都毁坏,水库供水任务增大,同时由于配套设施运行年久,输水损失浪费惊人,加之农村外出务工劳力增多,犁田技术不娴熟,导致稻田蓄水保水能力差,灌溉期间管理工作难以到位,群众节水意识不够强,水资源浪费严重。

生活供水方面,由于凤凰县城上游的长潭岗电站水库建成后,水库蓄水可使凤凰县城供水得到保障,通过科学调度,能保证现有及今后发展不同干旱类型的生活供水需求。农村生活用水随着人饮解困工程的逐年实施部分农村饮水困难得到改善,但干旱中心区仍有不少村寨存在不同程度的饮水困难,抗旱水源难以保障。

2)抗旱非工程体系。凤凰县各类型水利工程基本上都设有相应的管理单位

(所、站),在抗旱期间各管理单位根据自己的灌区管辖范围进行灌溉供水管理。农村生活用水设有“乡镇供水管理站”,负责人饮解困工程的实施规划和实施。基层具体有自来水站、厂等,负责自来水的供给和管理。抗旱指挥机构设有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工作。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一般情况下不需做物资储备。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旱情发展的需要可事先通知凤凰县石油公司、凤凰县农机局、凤凰县气象局做好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凤凰县石油公司负责调运和储备汽、柴油,必要时可采取优先满足抗旱需要对外实行限量供应的措施。凤凰县抗旱服务队在严重干旱区进行应急送水,缓解严重干旱区内群众的生活用水压力。凤凰县农机局负责采购和储备抗旱机具和足够的零配件,其他物资可随时从市场采购。凤凰县气象局负责人工增雨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根据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凤凰县人民政府设立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凤凰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企业集团设立相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本企业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凤凰县重大干旱灾害的抗旱救灾工作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其组织机构如下: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凤凰县人武部部长、凤凰县农办主任、凤凰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凤凰县政府办,凤凰县发改局、凤凰县农办、凤凰县委宣传部、凤凰县住建局、凤凰县水利局、凤凰县电信局、国网凤凰县供电公司、凤凰县交通运输局、凤凰县气象局、凤凰县农机局、凤凰县民政局、凤凰县财政局、凤凰县农业局、凤凰县林业局、凤凰县公安局、凤凰县水文局、凤凰县移民局、凤凰县卫生局、凤凰县粮食局、凤凰县国土资源局、凤凰县文广新局、凤凰县安监局、凤凰县保险公司、凤凰县人武部、凤凰县武警中队、凤凰县消防大队。

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凤凰县水利局。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指挥长:负责全凤凰县重大干旱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组织指挥全凤凰县重大干旱事故的应急工作。

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凤凰县委、凤凰县政府的领导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全凤凰县重大干旱灾害的抗旱救灾工作;传达贯彻本级及上级党委、政府对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旱情变化研究抗旱救灾工作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乡镇开展组织救灾和灾后生产自救等工作。

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全凤凰县抗旱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各阶段抗旱工作检查,组织编制抗旱预案;收集、掌握、上报和发布灾情信息;提出组织召开旱情会商建议,制定抗旱救灾应急具体对策方案,传达指挥部指令并监督实施;与灾区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各类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抗旱救灾新闻发布会;提出特大抗旱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总结抗旱工作;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凤凰县政府办:组织凤凰县内新闻、宣传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抗旱的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宣传抗旱形势,协助凤凰县委宣传部作好对外、对上宣传,以及境外新闻媒体采访的资格审查、资料发放、线路安排等。

凤凰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有关抗旱救灾工程、非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立项的投资计划安排等工作;协调安排抗旱救灾资金和计划内物资的储备。

凤凰县农办:协调干旱灾害的统计、核报工作。协调安排归口管理救灾物资,优先保障抗旱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制定对灾区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宏观指导。

凤凰县财政局:协同凤凰县防汛抗旱办公室申报、筹集、安排应急干旱所需资金。对凤凰县防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协商,及时下拨,监督使用。

凤凰县民政局:及时做好灾情的勘察、核定、统计和报告灾情;负责灾民临时吃、穿、住的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款。与凤凰县防汛办搞好灾情发布、上报的协调。

凤凰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抗旱器材、破坏抗旱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抗旱紧急期间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的组织工作;组织实施交通管制,负责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品的管理和化救工作。

凤凰县住建局:根据抗旱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市政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提供必要的抗旱救灾物资。

凤凰县交通运输局:为抗旱救灾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运输道路畅通。紧急抗旱期间,根据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组织征调交通运输工具,组织征调交通运输工具为抢险救灾服务,督促落实对抗旱救灾的各项优惠措施。

凤凰县水利局:负责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旱情预报;负责水行政执法和河道管理、重旱区的抗旱工作,协调跨行政区域的用水调度。

凤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抗旱救灾期间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

凤凰县委宣传部、凤凰县文广新局: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和有关防汛紧急信息的电视、广播发布。负责抗灾、救灾现场的摄像工作。负责做好对外、对上宣传工作、境外新闻媒体采访资格的审查、资料发放、线路安排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抗灾意识。

凤凰县电信局:负责保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文、气象监测站的邮电通讯畅通,优先传递抗旱、水文气象通讯信息。督促落实对抗旱、水文、气象的各项通讯优惠措施。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抗旱救灾通讯畅通。

凤凰县农业局:掌据农业受灾情况,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凤凰县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的防御工作;紧急抗旱期间,协助做好抗灾用林木的砍伐工作。

凤凰县农机局:负责安排归口管理的抗灾物资,优先保障抗旱的需要;积极搞好抗旱机械的维修保养和供应,及时组织所辖机构开展抗旱服务。

凤凰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凤凰县水文局:负责监测河流水情变化形势,及时提供雨情及相关河流水情数据,搞好预测预报工作。

凤凰县粮食局:负责保障灾区救济粮的调拨和供应。

凤凰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好抗灾医疗队伍,储备防病治病医药器材,搞好抗灾期间卫生防疫及人员伤病的救护及灾后疫情的监测、上报和防治工作。

凤凰县移民局:负责全凤凰县移民开发区的抗旱救灾工作,维护移民开发区的稳定,澄清灾损,安抚灾民,搞好救济工作;组织移民开展抗旱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国网凤凰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抢修,保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重要单位、抗旱工程及设施的电力供应。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及时提供所辖电站运行的实时信息,监督电力部门所属水库执行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旱调度令的实施。

凤凰县安监局:对抗旱期间安全生产及安全隐患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及时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凤凰县保险公司:负责广泛动员、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干旱保险,及时对投保户财产施救及灾后理赔工作。

凤凰县人武部、凤凰县武警中队、凤凰县消防大队:根据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官兵和民兵担负抗旱救灾和执行重大抗旱救灾决策所赋予的任务。

(三)组织体系框架图

气象部门

干旱天气预警 凤凰县水文局

干旱迹象预警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储水情况预警 各乡镇政府

各地干旱实情

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整理综合

凤凰县防指领导 凤凰县领导

凤凰县政府、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决策抗旱救灾方案,发出指令

 

水利、电力、通信等防指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行动、执行凤凰县政府

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和命令

 

财政、民政、卫生、安监、保险等部门、救灾安置、防疫治病、查勘理赔。

受灾地政府、群众:开展生产恢复、自救和互救

 

四、预警及预防

(一)信息监测报告

1、逐级上报。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实时旱情,逐级上报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定量分析。气象、水文部门根据全凤凰县雨量站和蒸发站实测雨量和蒸发数据,分析计算土壤含水量指标,低于正常指标,出现旱情迹象时,定时报告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定点监测。逐步建立旱情信息监测点,监测实时土壤墒情,通过抗旱信息系统传输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4、综合报告。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上述旱情信息,根据干旱影响范围、干旱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报告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凤凰县委、凤凰县政府领导及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预警预防行动

凤凰县气象局、凤凰县水文局做好干旱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凤凰县气象局发现可能出现干旱性天气情况,凤凰县水文局通过分析计算土壤含水量及溪河水位流量等指标,发现有干旱迹象时迅速向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预警信息报告,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到预警信息报告后,整理上报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及凤凰县领导,同时,向各乡镇下发通知,通报情况,明确应急预防措施和方案,做好应急抗灾准备工作。

(三)预警支持系统

依托建成的凤凰县防汛信息系统,建设抗旱信息系统,在全凤凰县逐步开展旱情采集系统试点,形成信息网络,最后建成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作为旱情预警系统技术支持平台,做到各类信息传递及时,反馈高效快捷,确保资源共享,指挥有力。

(四)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根据干旱灾害可能发生的范围、程度以及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轻度干旱

IV级)、中度干旱

(Ⅲ级)、严重干旱

II级)和特大干旱

I级)四级,颜色分别用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预警级别确定和发布。轻度干旱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和发布,中度干旱预警由凤凰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发布,严重干旱预警由凤凰县人民政府报请州人民政府确定和发布,特大干旱预警由州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确定和发布。

五、应急响应

(一)级别确定

旱灾的实际级别,按受旱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级。

轻度干旱

IV级):农作物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0%20%,土壤含水量8570毫米。

中度干旱

(Ⅲ级):农作物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0%40%,土壤含水量7055毫米。

严重干旱

(Ⅱ级):农作物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0%60%,土壤含水量5540毫米。

特大干旱

I级):农作物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60%以上,土壤含水量40毫米以下。

(二)应急预案启动

旱灾级别确定后,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

(三)分级响应程序

1IV级响应

(轻度干旱)

1)工作会商。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各部门或单位的旱情、灾情报告后,对旱情进行会商,分析旱灾情况提出抗旱措施。

2)工作部署。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旱情发展趋势,了解、统计受旱情况,发布旱情通报;向凤凰县抗旱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旱情,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同时凤凰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搞好抗旱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每七天向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一次本辖区、本单位动态旱情、灾情和抗旱救灾工作情况。

3)部门联动。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做好抗旱工作。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抗旱职责,配合指挥部做好本职抗旱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指挥抗旱救灾工作。同时,可向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支持。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凤凰县水利局应加强对乡镇抗旱救灾的业务指导。

4)协调指导。凤凰县防指统一协调,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

5)方案启动。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在受旱区域降低5%的灌溉定额,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

6)宣传动员。防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抗旱积极性,取得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依法抗旱。

2、Ⅲ级响应

(中度干旱)

1)工作会商。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各部门或单位旱情、灾情报告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会议,有关成员参加,通报全凤凰县最新旱情、灾情,分析抗旱形势,研究抗旱对策,部署安排下一步抗旱救灾工作。

2)工作部署。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主动向凤凰县人民政府报告我凤凰县旱情、灾情及抗旱情况,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指挥抗旱救灾工作。同时,可向州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支持。①凤凰县防指发出紧急抗旱工作通知,提出抗旱对策和具体要求。②凤凰县防指、农办、水利、农业、农机等相关单位派出抗旱工作组,指导受旱地区抗旱工作。③各级水利水管部门组织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抗旱职责搞好抗旱服务工作。④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每5日向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旱情信息及抗旱动态。⑤定期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3)部门联动。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做好抗旱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凰县直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切实执行会商决议,动员号召全凤凰县各地、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通力合作,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工作。抗旱工作重点是切实按照“先活水,后死水”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地表水进行抗旱救灾。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履行自己的抗旱职责,认真配合指挥部做好各自的抗旱工作。其中凤凰县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抗旱经费,确保凤凰县级专项抗旱资金及时到位;凤凰县水利部门要搞好凤凰县属抗旱工程的水量调度工作;凤凰县供电部门要大力保障我凤凰县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凤凰县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搞好全凤凰县中短期天气预报,及早做好人工增雨的各项准备工作;凤凰县农业、农机部门要及时督促、指导凤凰县、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及早组织抗旱服务队和全凤凰县抗旱机具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4)协调指导。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及时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抗旱情况。实行抗旱值班,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凤凰县政府汇报告旱情及抗旱工作开展情况。

5)方案启动。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启动相应的水资源调配方案。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组织对严重缺水干旱区的群众送水,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安全。

6)宣传动员。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减轻旱灾损失,取得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依法抗旱。

3II级响应

(严重干旱)

1)工作会商。由凤凰县防指指挥长或主持召开干旱会商会。分析通报当前旱情、水情、灾情等情况,对下一阶段旱情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分析,确定当前抗旱工作重点,制定下一阶段抗旱工作措施。

2)工作部署。①凤凰县政府发出紧急抗旱工作通知,召开部署会议,全面安排抗旱减灾工作。②凤凰县政府派出抗旱工作组,督促指导受旱地区抗旱工作。③广泛动员受旱区广大群众、各级水利水管部门大力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履行抗旱职责,检查指导落实本系统抗旱减灾措施。④城乡全面进行抗旱救灾,优先保证城乡生活饮水安全和重点行业用水。⑤各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每3日向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旱情信息及抗旱动态。⑥定期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3)部门联动。受旱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响应行动措施:①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②加密监测旱情灾情和发布抗旱救灾情况动态反映;③强化用水管理,加大引水流量,发动抗旱服务队投入灌溉;④组织力量为饮水困难点送水;⑤全面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⑥掌握有利天气,实施人工增雨;⑦凤凰县财政局筹措抗旱资金,下拨抗旱经费,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⑧凤凰县民政局做好抗旱救灾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⑨凤凰县公安局依法打击各种危害抗旱救灾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4)协调指导。凤凰县防指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加强抗旱值班和水源、物资调度,协调各方工作,提出抗旱救灾方案,向州防指上报,并报告凤凰县政府。派出抗旱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受灾程度,帮助群众抗旱救灾。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加大对口支援抗旱工作的力度。

5)方案启动。本级旱灾缺水严重,各地要尽力挖掘水源潜力,根据需要协调调配水源,本着城乡全面抗旱,水源统筹安排,确保城乡生活供水和重点行业用水的原则,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抗旱救灾。各受旱受灾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做好抗旱工作。有水源的地方都可架设抽水机具抗旱;有备用水源的紧急启用所有备用水源;充分发挥人饮工程的作用,水源仍有困难的,要组织消防部门,抗旱服务队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实行临时送水,对人畜饮水水源极缺的地区要及时疏散转移人口和牲畜。无水源的可大力推广使用地膜覆盖等农业措施。利用小气候进行人工增雨。所有蓄水工程都要严格按照控制运行办法调度运行,对现有水源加强管理。对无水可放的水库、池塘,但尚有死库容可以利用的,可临时架设水泵抽死库容水抗旱灌溉。所有灌区都要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要充分挖掘农业灌溉用水的潜力,避免大水漫灌,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喷灌、微灌。要因地制宜组织临时打井、建站,解决抗旱水源,工业用水只保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用水,限制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生产用水。养鱼池塘也要妥善处理好养鱼与放水抗旱的关系,兼顾各方利益。加强依法抗旱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6)宣传发动。凤凰县文广新局要在凤凰县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每天三次在凤凰县广播台、电视台滚动播报全凤凰县动态旱情、灾情和抗旱救灾工作情况,介绍好的抗旱经验,报道先进抗旱事迹,动员全凤凰县上下积极投入抗旱救灾斗争。

抗旱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采取新闻报道、授权发布、新闻采访、召开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灾救灾政策和方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抗旱宣传工作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各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热情,使全社会人民都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来。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进行抗旱。

4、Ⅰ级响应(特大干旱)

1)工作会商。由凤凰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分析通报全凤凰县最新旱情、灾情等情况,对下一阶段旱情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分析,确定当前抗旱工作重点,制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等下一阶段抗旱工作措施。发出抗旱紧急通知,号召各地、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工作部署。①凤凰县委、凤凰县政府联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发出紧急抗旱工作通知。②各级党委、政府把抗旱救灾作为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抗旱救灾。③广泛动员受旱区广大群众、各级水利水管部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各级党政部门全力开展抗旱工作及抗旱支援保障。④城乡全面进行抗旱救灾,优先保证城乡生活饮水安全和重点行业用水。关停高耗水用水企业,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⑤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每日向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旱情信息及抗旱动态。⑥定期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同时针对我凤凰县特大干旱情况下溪河基本干涸、水库蓄水严重不足的特点,全凤凰县抗旱工作在坚持发电服从灌溉、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3)部门联动。受旱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响应行动措施:①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②进一步加密监测旱情灾情和发布抗旱救灾情况动态反映;③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出动所有抗旱服务队投入灌溉供水;④科学调度抗旱水源,强化用水管理;⑤启动抗旱应急限水、调水等特殊对策;⑥修建临时坝、机井等设施,挖掘水源潜力;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为饮水困难区送水;⑧全面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⑨随时掌握有利天气,实施人工增雨;⑩强化城乡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紧急安排下拨应急和救灾安置资金。

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抗御特大干旱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成员单位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迅速做好抗旱工作。

4)协调指导。凤凰县防指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坚持24小时抗旱值班,加强水源、物资调度,协调各方工作,提出抗旱救灾方案,向州防指上报,并报告凤凰县委、凤凰县政府。派出抗旱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受灾程度,帮助群众抗旱救灾。凤凰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加大对口支援抗旱工作的力度。对旱灾严重的居民饮用水进行定点限时供应,限制或关闭高耗水行业,加强节水措施,为灾区的生活和生产及时供水。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请示抗旱指令。凤凰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更大支持。

5)方案启动。本级旱灾缺水最为严重时,要最大限度挖掘水源潜力,根据需要积极协调调配境外水源,本着全面节约,确保重点的原则,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抗旱救灾。各受旱受灾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切实搞好抗旱工作;有水源的地方都可架设抽水机具抗旱;有备用水源的地区单位紧急启用所有备用水源;充分发挥人饮工程的作用,水源仍有困难的,要组织消防部门、抗旱服务队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实行临时送水,对人畜饮水水源极缺的地区要及时疏散转移人口和牲畜。无水源的可大实搞好抗旱救灾工作,大力推广使用地膜覆盖等农业措施。利用小气候进行人工增雨。所有蓄水工程都要严格按照控制运行办法调度运行,对现有水源加强管理。对无水可放的水库、池塘,但尚有死库容可以利用的,可临时架设水泵抽死库容水抗旱灌溉。所有灌区都要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要充分挖掘农业灌溉用水的潜力,避免大水漫灌,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喷灌、微灌。要因地制宜组织临时打井、建站,解决抗旱水源,工业用水只保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用水,停止或限制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生产用水。暂停洗车、绿化、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有养鱼的池塘,也要妥善处理好养鱼与放水抗旱的关系,兼顾各方利益。发生特大干旱,会引起地表水和地下水水位下降,引起出水量不足,水质恶化等情况,为维护灾区的稳定,根据水源的可开采量,实行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旱灾损失。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并做好救援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水利、农机部门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

6)宣传动员。凤凰县文广新部门要在凤凰县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每天三次在凤凰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报全凤凰县动态旱情、灾情和抗旱救灾工作情况,介绍好的抗旱经验,报道先进抗旱事迹,进一步动员全凤凰县上下、社会各界积极投入抗旱救灾斗争。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抗旱救灾情况,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能力。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协调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深入抗旱第一线,大力弘扬在抗旱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抗旱积极性,使全社会人民都投入到抗旱救灾中来,减轻旱灾损失,取得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依法抗旱。

(四)信息共享和处理

气象信息由凤凰县气象局报送给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雨情、水情、蒸发、土壤含水量信息由各地测站测报送凤凰县水文局,凤凰县水文局综合后报送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有关旱情信息报送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凤凰县政府办公室;水质信息视水质程度分别由环保部门和水文部门报送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受旱情况由各乡镇报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凤凰县政府办公室,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形成综合情况,或报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或供抗旱会商决策使用;或用于旱情预警发布。

(五)通讯

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联系人的手机、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印成册,便于应急活动的通讯联系。在旱情特别严重,手机无通讯信号的边远山区,必要时,可由电信部门架设临时通讯设备设施,确保各级领导抗旱应急调度通讯联络***

(六)指挥和协调

抗旱决策指挥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各级政府指挥、协调当地的抗旱工作。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凤凰县委、凤凰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指挥全凤凰县的抗旱救灾工作,明确抗旱工作的方针和措施,加强大中型水库和灌区的用水调度,协调抗旱用电负荷,协调跨乡镇水源工程的用水矛盾,负责向凤凰县政府、凤凰县防指上报旱灾情况,争取上级支持。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抗旱会商决策机制。

(七)紧急处置

1、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对水源工程调度,协调灌区上下游用水矛盾,确保充分发挥水源的综合效益。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寻找新的水源、打井、修建储水池等,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发生大的旱情时,要按相关程序协调消防部门出动消防车辆及凤凰县抗旱服务队送水车给饮水特别困难的群众定时送水。

3、旱区广大干部群众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旱救灾,打井掏凼,寻找和开辟水源,投入各种机械设备抽水抗旱。大力推进抗旱节水新技术、新材料。

4、凤凰县气象部门要根据气象形势,适时捕捉降雨云团,积极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提高作业效果,补充抗旱水源,缓解旱情。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当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重干旱时,卫生防疫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饮用水源进行清洁消毒,对重旱区可能发生的疫病提前采取防疫措施。对于水源严重缺乏、地处偏远的重旱区群众,确实必要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应当组织他们临时转移至饮水安全的地方,并给予适当的临时生活救助。具体实施范围和时间由各地根据实时情况确定。

(九)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凤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动员政府直属各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力支持抗旱救灾工作,组织旱区广大干部群众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等全力投入抗旱救灾。

(十)新闻报道

1、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时,视旱情程度和发展趋势,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专人进行新闻发布,主要发布受旱情况、旱情发展趋势、抗旱措施和行动情况、救灾情况等,新闻发布内容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审查。

2、抗旱的宣传报道在凤凰县委宣传部、凤凰县政府办组织下进行,影响较大的新闻报道内容必须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审查。

3、境外记者和港澳台记者采访报道,由凤凰县政府统一协调,凤凰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具体负责。

(十一)应急情况通报

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报凤凰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对抗旱应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受旱情况、抗旱应急行动及应急效益等。

(十二)应急结束

当旱区发生明显降雨过程,水源工程蓄水明显增加,土壤含水量明显提高,旱情明显缓解,农作物受旱面积少于耕地面积的15%,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应急结束文件,报凤凰县应急委员会审批后,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抗旱应急结束,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救灾和善后工作。民政部门要核实灾情,按照受灾程度和救灾原则,安排重灾区群众一定的救济补助。凤凰县政府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的鼓励和补贴政策。环保部门要对水质污染比较严重的河段进行必要的防污处理,确保水质清洁和沿途群众饮水安全。

(二)社会救助

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后,社会各界、个人或国外机构捐赠的资金、物资等由凤凰县民政部门或红十字会接收、管理,用于全凤凰县救灾。

(三)保险

要在全凤凰县范围内逐步推广和实施旱灾保险制度,灾情发生后,保险公司视投保情况深入灾区现场查勘理赔。

(四)旱灾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1、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次旱灾结束后,要深入重旱区调查分析,编写抗旱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旱灾成因、旱灾损失、抗旱措施、抗旱效益、抗旱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经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审定后,上报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凤凰县委、凤凰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送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2、根据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每年进行抗旱工作评价。

3、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可根据行业要求进行相关的分析评估。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移动、电信、邮政部门要做好通信与信息线路的维护工作,确保旱区通信、信息、邮路畅通。必要时,在信号盲区架设临时通讯线路,确保各级领导现场决策指挥需要,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应急设备保障。我凤凰县现有人工增雨高炮 2门、火箭作业系统1套,凤凰县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同时适时进行设施的更新和添置。严重干旱年份,根据旱情发展趋势,紧急增购人工增雨设施。当江河水位严重偏低,城区取水发生困难时,城市供水部门要准备必要的应急提水设备设施,在原址延伸取水,或另外架设临时取水管道,保证城市居民饮水需要。城镇供水部门根据历年取水情况确定应急方案。农机部门要储备必要的移动抽水设备,保证群众抽水抗旱设备供应。

2、应急队伍保障。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时,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决定,并报凤凰县主要领导同意后,凤凰县直有关部门、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支持重旱区的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

3、交通运输保障。凤凰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抗旱救灾运输保障工作,制定相应的运输保障方案,确保抗旱和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4、医疗卫生保障。凤凰县卫生局协调各乡镇卫生及防疫部门对旱区可能出现的疫情提前防疫,对灾区群众治病提供医疗保障。并制定具体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5、治安保障。凤凰县公安局协调指导灾区派出机构维护治安秩序,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备、抗旱救灾物资等犯罪活动,制定具体治安保障方案。

6、物资保障。凤凰县石油公司、凤凰县农机公司要组织油源,保证抗旱用油供应。凤凰县经信、物价、粮食、供销联社等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的使用管理,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各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方案。

7、经费保障。发生旱情后,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凤凰县财政局联合向州防指、财政局申请特大抗旱补助经费;发生特大干旱时,凤凰县政府向州政府申报抗旱救灾补助。同时,凤凰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的抗旱资金用于重旱区抗旱救灾。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和省级抗旱补助经费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受旱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凤凰县财政局下发至受旱地区,用于旱区抗旱超过正常部分的油、电差价补助、临时水源工程建设补助、抗旱服务组织建设补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补助及抗旱新技术、新措施推广补助等。凤凰县审计局、凤凰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凤凰县民政局、凤凰县农业局、凤凰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同时向州有关部门申请救灾等经费,用于灾民救济和恢复生产工作。

8、社会动员保障。发生严重干旱

II级)和特大重干旱

I级)时,凤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要求,动员社会各部门参与或支持抗旱救灾工作,确保社会力量到位。

9、临时避难场所保障。对饮水特别困难的群众,必要时根据人员分布状况,按就近安排的原则,在靠近水源的地方设立临时安置场所。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家组从技术上指导抗旱工作,根据抗旱工作需要,组织凤凰县气象局、凤凰县水文局、凤凰县水利局等单位开展旱情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四)应急备用水源

利用好现有水源工程,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坚持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兼顾;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在岩溶、高山易旱地区建设雨水集蓄等小型水利工程,以长潭岗水库作为凤凰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在干旱时预留一定库容,保障城镇居民生活、重点工业生产及生态等用水安全。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土壤含水量:亦称“土壤含水率”、“土壤湿度”,指单位数量的土壤所保持的水量。土壤含水量W(毫米mm)一般分为上、下、深三层,对我省来说,土壤水分容量分别取206040mm,合计为120mm。其中蒸发计算亦采用三层蒸发模型,蒸发先从上层,上层水分蒸发完毕后,再从下层蒸发,上下层蒸发完后再蒸发深层水分。

干旱:植物耗水多于吸水导致植物体内水分过多亏缺而受害的现象。由于发生原因不同分为大气干旱、土壤干旱和生理干旱。

轻度干旱:上层土壤水分蒸发完后,下层土壤水分中蒸发掉1530mm,下层土壤含水量只占下层土壤水分容量的50%75%时为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上层土壤水分蒸发完后,下层土壤水分中蒸发掉3045mm,下层土壤含水量约只占下层土壤水分容量的25%50%时为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上层土壤水分蒸发完后,下层土壤水分中蒸发掉4560mm,下层土壤含水量只占下层土壤水分容量的0%25%时为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上、下层土壤水分蒸发完后,开始从深层土壤水分中蒸发时为特大干旱。

土壤墒情:指土壤的含水量。土壤墒情是通过土壤湿度的测定来评定的。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等情况,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每三年进行评审,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奖励与责任

奖励:根据防汛抗旱实际情况,凤凰县人民政府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惩处:根据防汛抗旱责任制要求,对责任不到位,造****为灾害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2015年凤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讯录

姓名 防指职务 行政职务 办公室电话 移动电话

 

龙金明 指挥长 凤凰县人民政府副凤凰县长 322*** 1397436***

李茂林 副指挥长 凤凰县人武部部长 326*** 1857080***

姚文凯 副指挥长 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 350*** 1340743***

毛德昌 副指挥长 凤凰县水利局局长 322*** 1397435***

吴安祥 防指成员 凤凰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350*** 1362743***

向俊文 防指成员 凤凰县发改局局长 322*** 1363743***

段伟鹏 防指成员 凤凰县财政局局长 322*** 1357439***

刘向东 防指成员 凤凰县民政局局长 322*** 1357435***

田茂富 防指成员 凤凰县住建局局长 322*** 1397432***

潘春龙 防指成员 凤凰县电信局局长 322*** 1334963***

滕永忠 防指成员 凤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322*** 1370743***

石绍刚 防指成员 凤凰县农业局局长 326*** 1397430***

防指成员 凤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322*** 1303742***

防指成员 凤凰县林业局局长 322*** 1397432***

吴杰梅 防指成员 凤凰县移民局局长 322*** 1397435***

杨秀录 防指成员 凤凰县农机局局长 322*** 1357435***

王孟定 防指成员 国网凤凰县供电公司经理 213*** 1351743***

龙再海 防指成员 凤凰县文广新局局长 322*** 1370743***

唐小平 防指成员 凤凰县卫生局局长 350*** 1357438***

杨胜良 防指成员 凤凰县气象局局长 322*** 1397435***

吴清泉 防指成员 凤凰县水文局局长 322*** 1397437***

田志刚 防指成员 凤凰县财险公司经理 322*** 1397430***

吴元贵 防指成员 凤凰县教育局局长 350*** 1397432***

杨志勇 防指成员 凤凰县经信局局长 322*** 1373900***

蒋志勋 防指成员 凤凰县安监局局长 322*** 1376213***

吴汝成 防指成员 凤凰县防汛办主任 322*** 1897438***

田仁会 凤凰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322*** 1357431***

凤凰县防汛办副主任 322*** 1510748***

龙鲜美 凤凰县防汛办工作人员 322*** 1376210***

 

附件2

2015年凤凰县乡镇防汛抗旱联系人

乡镇名称 值班电话 联系人 职务 手机号码

 

阿拉营 360*** 书记 1378743*** 镇长

落潮井 360*** 龙腾江 书记 1363743*** 杨晓莉 乡长 1897436***

373*** 杨朝晖 书记 1507432*** 乡长 1397439***

373*** 书记 1357431*** 乡长

375*** 书记 1397434*** 田儒进 镇长 1530743***

352*** 杨正敬 书记 1348742*** 乡长

木江坪 367*** 安兴刚 书记 1370743*** 宋振兴 镇长 1397438***

379*** 张常亮 书记 1397432*** 付定国 乡长 1397434***

水打田 355*** 刘如海 书记 1357432*** 乡长

廖家桥 377*** 龙志勇 书记 1378792*** 田和平 镇长 1897435***

362*** 吴建文 书记 1346799*** 乡长

370*** 谷荆晖 书记 1357431*** 张青海 镇长 1520077***

 

乡镇名称 值班电话 联系人 职务 手机号码

 

三拱桥 372*** 向弘林 书记 1334963*** 邢凤华 乡长 1357430***

竿子坪 372*** 书记 1357430*** 刘灵会 乡长 1340743***

365*** 吴耀程 书记 1527435*** 镇长 1527433***

千工坪 365*** 麻喜成 书记 1530743*** 龙书剑 乡长 1373901***

356*** 杨成文 书记 1378743*** 乡长

364*** 欧万海 书记 1351743*** 隆国刚 乡长 1390743***

腊尔山 363*** 隆宝珍 书记 1507438*** 麻求生 镇长 1397438***

371*** 书记 龙生宝 乡长 1397433***

369*** 书记 1879746*** 龙凤仲 镇长 1378791***

374*** 吴金泽 书记 1357439*** 杨合成 乡长 1362743***

354*** 孙云峰 书记 1357430*** 龙秀姐 乡长 1357437***

沱江镇 322*** 田儒勇 书记 1350843*** 镇长 1397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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