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株洲市湘江西岸。2000年,株洲高新区与株洲市天元区实行职能归并、效能整合,全区总面积327.6平方公里,人口24.6万。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先后被认定为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湖南传感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两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综合性国家高技术基地,享受国家循环经济政策、中部崛起政策、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为构建全省人才高地,推进“二次创业”,加快建设现代生态科技新城,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特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
引进专业:新能源专业(涵括化学工程、物理半导体材料、电子电气专业)、投融资专业、经济学专业、财政金融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工民建或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引进条件:具备国家认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同等学位(国家人事部认定的),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时间截止至2011年7月1日)
引进待遇:聘用期间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职称或学历分三档每人每年由财政补助7万元、12万元、17万元的人才津贴,每年1万元住房补贴(补贴时间5年),其配偶子女享有随调随迁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二、专业人才招聘
引进专业:国民经济管理类专业、园林绿化类专业、机械专业、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统计专业、网络美工专业、财务审计类专业、法律专业、中文或新闻专业、采矿工程专业、水利工程专业、社会保障专业。
引进条件: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11年7月1日)
引进待遇:聘用期间享受区内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三、政法人才选调
选调职位:天元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司法警察;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人员;天元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
选调条件: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天元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天元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要求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具备选调职位的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
四、报名及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至4月28日止(其中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10日)。
报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天元区政府大楼710号房间
联系电话:0731—28665667
联 系 人:夏女士、费女士
引进人才简章详情电话咨询或到株洲高新网站查询。网 址:http://www.zzgxq.gov.cn
本公告内容和未尽事宜,由株洲高新区人才人力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株洲高新区人才人力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