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招商引资网讯:因给贪腐官员“公函求情”并为其发放“签到奖”和补贴,湖南省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近期备受各界关注。
近日,该局原副局长刘昌春向法治周末记者爆料,他因为举报单位的腐败窝案,而遭受打击报复并被免职,从此将会形如“退休人员”而被迫“吃空饷”。麻阳县官方则回应称,刘昌春的免职是按照当地领导干部“任期制”要求进行的,与其举报单位腐败窝案无关。但刘昌春的免职,却将麻阳县推行多年的领导干部15年“任期制”推到了舆论前沿。
举报单位腐败后被免职
今年4月,47岁的刘昌春被免除了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在刘昌春看来,这一免职行为是某些领导对其的打击报复,原因是他举报了单位的一起腐败窝案,得罪了某些领导。
“只要我的举报能终结麻阳文化市场执法乱象,我就觉得值!”对于一年前的实名举报行为,刘昌春坚称自己并不后悔。
2012年3月,刘昌春从麻阳县文化局调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担任副局长,主持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但文化市场多年的管理乱象,使他十分担忧。
以全县的网吧管理为例,刘昌春通过调查发现,虽然这几年该县网吧总数减少了一半,但网吧上网的终端数却翻了两倍。
“文化局审批同意增加上网的终端数只有100个,但实际上这几年全县增加了2000多个,这些又是谁同意增加的呢?”对于这一反常现象,刘昌春大惑不解。
通过进一步调查,刘昌春发现,麻阳增加的网吧终端上百万元的收费资金也去向不明。
“新增2000多台上网电脑,每台按最低收费2000元计算,这笔资金将达100万元到300万元。”刘昌春说。
为了揭开这笔巨额资金去向的谜团,刘昌春开始向麻阳县委书记胡佳武、县纪委书记丁热平进行实名举报。
刘昌春的举报立即引起了县领导的重视,县纪委立案调查后发现,县文化局原纪检组长莫某和原稽查大队大队长石某有私分公款的嫌疑。县纪委遂将此案移交县检察院立案调查。
2013年3月,麻阳县法院对莫某、石某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莫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石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原麻阳县文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莫某,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石某,利用管理麻阳网络文化市场的职务之便,将网吧缴纳给单位的8.8万元人民币不开票入账而私分。
但就在此案宣判20天后,刘昌春被宣布免除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可能是我的举报得罪了一些领导,所以我才被打击报复而遭免职的。”刘昌春怀疑,自己的免职,或许与他实名举报单位腐败窝案有关。
之所以有此怀疑,是因为在这起腐败窝案案发后,单位发生了很多反常的事情。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就在莫某、石某被抓后,两人所在的县文化广播新闻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分别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统一思想”,并决定以单位名义为两人向法院求情。会后,两单位还分别向法院出具了两份“求情公函”,请求法院对两人从轻判决;同时,两名被抓官员虽身居看所守,但每月还照领工资、补贴和“签到奖”。
“单位领导的这些做法,使我很难理解,也许是我的举报触犯了某些人背后的利益吧。”刘昌春说。
官方称15年到期正常免职
今年4月,刘昌春将自己的遭遇发上了互联网。官员举报腐败窝案而被免职?刘昌春在网上的实名投诉,一时引起了各方关注。 对于刘昌春的免职,麻阳官方有何说法?法治周末记者近日来到麻阳县进行采访。
“刘昌春的免职与‘任期制’有关。”麻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符小平向记者介绍,从2005年开始,怀化市委组织部在麻阳县搞领导干部“任期制”改革试点。即副科级和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在同一级别岗位连续工作了15年后,如果没有被提拔,则必须要免职。
记者在网上搜索,找到了少数有关8年前怀化市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的一些新闻报道。
2005年,湖南有媒体披露称,从2003年6月开始,怀化市在靖州、会同两县全面试行干部“任期制”,其他11个县(市、区)各选部分单位进行试点。
报道称,怀化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干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怀化市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选任制的党政领导干部,每届任期为5年,委任制的党政领导干部,一个任期为5年;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或两个任期;除法定事由外,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保持稳定;担任同一职级领导职务的最长任职年限,累计不得超过15年。同时明确了任职期满后的9种安排渠道,即提拔、连任、交流、改任下一职级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待岗、到企事业单位任职、退休、离岗分流等。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领导干部“任期制”在怀化市全面铺开后,各地做法各不相同,麻阳县则将副科级和正科级干部一并搞成“任期制”。
“这项制度在麻阳已经搞了近8年了,已经从当初的试点改为正式施行了。”为了证实其说法,符小平还找出了怀化市推行干部“任期制”的那份文件。记者注意到,这份文件下发日期为
对于刘昌春的被免职,符小平作了如下解释:
“刘昌春在副科级实职岗位上连续任职已经到了15年,按照干部‘任期制’的规定,这次他也成了免职对象。”符小平说,事先组织部已经查阅了刘昌春的档案,算出他已经满15年还多几个月。
符小平还解释说,刘昌春的免职是县委常委会开会研究决定的。“并不是因为他举报了腐败案件,而打击报复他。”
符小平透露,这次一起被宣布免职的还有其他局几个副科级的副局长。“县委常委会一般每年开会研究两次,15年年限一到,就必须‘一刀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任期制”在麻阳虽搞了有8年之久,但外界对这一做法却鲜为人知。
“去年省委巡视组到麻阳巡视时,有领导问为什么麻阳要搞‘任期制’?听他这么一问,我当时大吃一惊!”在符小平看来,外界对“任期制”的不了解,主要是对“任期制”的宣传力度不够。
同时,令符小平苦恼的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任用乡科级干部至今找不到相关文件。
“中央的文件明确乡科级干部的任用办法,由各省制定。但湖南省是否已制定了,我还不知道。到目前为止我还找不到相关文件。”符小平坦言当地只好参照处级干部任用条例任用乡科级干部。
“一刀切”下的官场心态
采访中,麻阳县有官员向记者透露,麻阳推行的“任期制”,实际上就是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一种形式。
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改非”干部群体的规模数量日益扩大,他们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如何看待“任期制”,记者在麻阳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任期制’可以让一些年轻干部得到提拔的机会,年轻干部很赞成,但一些在岗的领导干部反对搞‘任期制’。”对于“任期制”的好处和推行的困境,符小平有自己的看法。
“如果不搞‘任期制’,一个副科级职务可以从20多岁一直干到60岁。”符小平认为,领导职务也是一种资源,不能长期被一个人占用。
“如果副局长工作特别优秀,15年后可以提拔为局长;而局长也可以调到其他局当副局长。”符小平说。
据记者了解,各地对领导干部“改非”基本都有年龄段,厅级干部一般是58岁“改非”、处级干部50岁出头“改非”、科级干部40多岁“改非”。有的地方甚至为“改非”设置年龄界限,只要到达设定年龄后,就实行“一刀切”。
但这种设置“改非”年龄“一刀切”的做法,目前已经被叫停。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6月,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专门联合下文,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自行制定正在执行的领导干部划定年龄界限“退线改非”和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规定应立即停止执行,今后严禁再自行制定类似政策规定。
文件同时要求,干部由领导职务改为非领导职务,必须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内进行。
那么,麻阳推行的“任期制”是否与公务员法相违背,也出现了两种不同声音。组织部门认为,这种制度是大势所趋,并没有与公务员法相冲突;而一些在职官员则认为,麻阳这种科级干部“任期制”在公务员法里没有明文规定,缺乏法律依据,纯粹是地方“土政策”。
记者注意到,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在各地已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改非”也产生了不少深层次的问题。
有部分“改非”领导干部,虽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技能娴熟,“改非”后却派不上用场,造****才浪费;同时,由于不少地方对“改非”领导干部的使用管理松散。有的安排工作很少,分配任务很轻;有的甚至根本不安排工作,以至“改非”领导干部成了无人监管的“自由人”,有的甚至在外面兼职做生意,从而加剧了单位人浮于事的现象。
自从宣布被免职后,刘昌春已经两个月没有被安排做事情了,上班后他只能坐在办公室里看书。
“干部‘免职’相当于‘退休’,这在我们当地是‘潜规则’。我现在基本上处于‘吃空饷’状态。”刘昌春坦言,他离退休还有13年时间,并不想一直这样“吃空饷”。
对于刘昌春提出领导干部“免职”就相当于“退休”的说法,符小平予以了否认。
符小平认为,麻阳大部分因为15年任职到期而被免职的干部,还在继续干着工作。
“领导干部‘能上难下’的官场心态,并不是麻阳独有。”麻阳县有公务员坦言,这些“改非”后官员的身份很尴尬,要想让他们像普通员工那样做事很难。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单位一边事多缺人手、一边又是“改非”官员无事可做的怪现象。
“这些被‘改非’的人员一般是本单位的老领导,不但资历深,而且架子大得很。安排他们做一般工作,根本不可能!”这名公务员对法治周末记者刘希平说。来源: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