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常红 实习生董雪飞)1月15日,中国第一个世界职业拳王熊朝忠衣锦还乡,家乡云南省马关县奖励他75万元,另有企业捐赠一套花园住房。对此,有网友大泼冷水,质疑马关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主要任务是脱贫,创业,以县财政奖励一名拳击手,似不妥当。
据了解,马关县并不是第一个给体育明星奖励的政府,在2011年,湖北省政府对网球选手李娜给予奖励60万元,并授予网球中心副主任的职位,但马关县拿出75万元奖励却引起网民诽议,究其原因,还是“贫困”在作怪。
人民网推出“国家贫困县75万重奖矿工拳王,咋看?”的调查中,24%的网友表示支持,认为长国人志气、给家乡争面子应该重奖; 25.7%的网友反对,认为贫困县没必要重奖一个拳击手;近五成(49.6%)的网友不置可否,表示应强化预算监督,让权力花钱有章可循。
“拳王精神”该不该表彰,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马关县此举是否妥当?对于贫困县来说,如何做到脱贫和奖励兼得?
支持:“75万元并不多,拳王精神要弘扬”
有网友认为,75万元的奖励不仅不多,甚至还不够,和奥运冠军相比,给熊朝忠的实在是不多,毕竟他是中国首位世界级“拳王”。
熊朝忠从一个普通农民,为了生活曾当过电脑修理工、种过香蕉,又去当矿工钢,最后才走上了职业拳击的道路。正是凭着自强不息的精神,成为中国首位世界职业拳王,地方政府为其举行大会表彰,号召百姓尤其是青少年学习“拳王精神”。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我支持给予熊朝忠奖励,”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胡小武说,“75万元人民币其实并不奢侈,对于许多贫困县盖豪华办公大楼来,马关县此举目的是为了弘扬拳王精神的正能量,也是一种城市营销手段,进一步传播和提升城市的知名度,起码大家现在还知道云南省有一个马关县。”
反对:“财政资金奖励私人不妥当 程序有缺失”
然而,公众对于马关县政府给予熊朝忠奖励多少并不看重,因为熊朝忠代表的是自强不息的“拳王精神”。公众所关注的是“贫困”政府用财政资金给“拳王”重奖是否合理。
“马关县政府的重奖,是否经过了地方人大的审批,是否举行公开听证会?如若没有,那么存在赠予行为的程序缺失,也就是侵犯了广大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如果没有经得纳税人的同意,那么奖励一分钱都是不合法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对此举表示反对。
周孝正解释,政府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动用须经得人民群众知情同意。重奖拳王其实是将公共财产赠予私人的行为,应当由民意代表即人大代表审议决定。因为依据法规,地方财政的收支,都需经当地最高权力机构人大批准。“类似重奖等临时性支出,亦不能例外。”
尽管马关县县政府官员邓利民说:“现场自发前来参加活动的三四万群众的那种自豪情绪,就已经说明一切。”但周孝正认为,根据立法法,政府进行决策必须要举行公开听证。即使群众很自豪,但“自豪情绪”并不是“知情同意书”,因此政府此举依然存在程序上的不合理。
远离“金牌战略” 侧重核心荣誉
孰是孰非?一时难辩。“健身体育和休闲体育是体育运动的主流,应该占到体育运动全部投入的70%,对竞技体育的大力表彰,是我国实行的‘金牌战略’,过分强调‘金牌战略’和竞技体育,已经大大偏离了体育运动的主题,因此产生的一系列体育丑闻,不但不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还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周孝正表示。
对此,胡小武认为:“一方面,政府可以倡导建立社会化的慈善基金,吸引社会爱心人士进行捐赠,达到既可以不动用财政资金又能对做出贡献的运动员进行表彰奖励的双得效果;另一方面,应该为运动员提供更好的训练环境,从专业化的角度提供帮助,推动运动员更加看重核心荣誉即竞技的荣誉,而非奖金、官职等外部荣誉。”
如此看来,如何创造一个良性的职业成长环境,既能鼓励运动员弘扬拼搏精神,又尽量不动用财政资金引起公众质疑,从而达到“一举多得”的功效,才是政府和社会当前之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