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16所大学法律系所学生近来发起网络联署,已有2000位法律系师生表态支持立法保障同性婚姻。各校代表今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砚共开记者会指出,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只保障异性恋婚姻,将同性恋者排除在外,已造成同性恋者族群法律、经济上不利地位,违反“宪法”对实质平等的要求。
学生们主张,现行社会除异性恋组成的家庭外,还有许多单身、单亲、隔代教养、三代同堂,以及无法于统计中被看见的同性或同居等多元家庭,法律应看见这些家庭的存在,给予相应的保障。
台大法律所学生陈家庆表示,以过去美国种族隔离制度“隔离但平等”的表现形式来看,美国仅是为不同种族提供“表面平等的待遇”,但实际上歧视依然存在。如果仅在法律中另立专法保障伴侣制度,却回避修“民法”、没有正视同性婚姻,将无法真正促成平等。
台湾世新法律所学生黄嘉韵城,台湾在1930年制定“民法”亲属篇时,主要是肯认缔约双方的婚姻自由,把双方视为有独立自主意识的个体。相同的,同性伴侣一样是出于自主意识想要缔结婚姻关系,为何不能把他们当做独立个体?为何要剥夺他们走入家庭的权利?
台湾东吴法律所学生郑光伦说,婚姻是基本人权,外界所言社会对同性婚姻“还没准备好”的说法不成立,不能因恐惧、害怕同性恋者,就反对同性也享有结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