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蕲春县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2012年12月28日)
蕲春县地处鄂东边陲,西接黄石,南临长江,北依大别山,同处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大别山试验区内。全县版图面积2398平方公里,人口103万人,城区人口约25万。京九铁路、沪蓉高速公路、鄂皖等级公路均穿境而过。2011年生产总值实现11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0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50。目前城区商品房需求旺盛,均价达2800元/M2,高端楼盘售价3500元/M2。
(一)1号地块面积为96.1亩,容积率2.5-3.5,建筑密度18%-23%,绿地率≥30%,保证金:1600万,参考价:80万/亩;
(二)2号地块面积为73.89亩,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2.5-3.5,建筑密度18%-23%,绿地率≥30%,保证金:1300万,参考价:80万/亩;
两宗地块位于漕河镇豁口居委会雷溪河西侧,地块旁边风景秀丽,是宜居的最佳选择。即将修建一条规划道路,是通向城区的一条主干道,是城区新的发展区域。
蕲春县漕河镇豁口社区周边有规划道路和桥梁,根据蕲春县人民政府的决定,竞得人若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可以同时取得地块周边道路和桥梁的修建代建权利,由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与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另行签订《项目投资代建合同》约定具体事宜。竞得人也可以选择放弃该项目投资代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