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位于湖北省东部偏北,武汉市北部,地跨东径114°09′—114°37′,北纬30°40′—31°22′。东与红安县、新州区接壤,西隔小悟山、界河与孝感市毗连,南抵府河与武汉市城区相望,北与大悟县交界。区境南北最大纵距104公里,东西最大横距55公里,境域周长273.5公里。国土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
区境北依大别山南麓,南临长江,整个地势北高南低,自北向南逐渐倾斜。形成西北低山区,东北丘陵区、中部岗状平原区和南部滨湖平原区4级阶梯。西北低山区海拔150—180米,全区最高点双峰尖873.7米。东北丘陵区海拔50—150米。中部岗状平原区海拔30—50米。南部滨湖平原区海拔20—30米,最低处为16.5米。全境有滠水、界河及北湖三大水系和由5个主要湖泊构成的自然水系。地貌特征构成全境“三分半山,一分半水,五分田”的格局。
黄陂区属亚 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无霜期255天。年均日照时数约1540—2180小时。由于地形复杂,各地日照时数及百分率有差异,山地阴阳坡的差异比较明显,但基本能满足农作物的需求。年均降水量在1000—1200毫米之间,雨量分布的时空差异较大,洪涝干旱时有发生,对全区工农业生产影响严重。
境内平均气温为15.7℃—16.4℃。一年中,以1月最低,月平均气温2.4℃—3.2℃;7月最高,日平均气温28.4℃,有的年份出现在8月。历年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15.5℃,极端最高气温为40.7℃。
黄陂撤县设区前为3个乡、20个镇和2个农场。设区后辖蔡店、木兰2个乡,姚家集、长轩岭、王家河、蔡家榨、李家集、三里6个镇,前川、六指店、横店、滠口、罗汉寺、祁家湾、天河7个街,以及国有武湖农场、大潭原种场。全区605个村民委员会,6247个村民小组。
黄陂地处武汉市北郊,历史文化悠久。据考古发现证明,早在4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就有三苗氏族在这里繁衍生息。区南的盘龙城,是长江流域迄今所发现的时代最早的古城。这座商代早期城址,在当时不仅是一个地域性的政治与军事中心,而且也是南方与北方的一个经济和文化的交汇中心。这对于武汉三镇城市的孕育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据旧志记载:今黄陂区境古为荆州之城。春秋属黄国之地,楚成王灭黄归楚。秦统一中国后,分楚为四郡,黄陂属南郡。汉属西陵。汉末刘表为荆州刺史,以此地当江、汉之口,拒吴侵轶,使黄祖于此筑城镇遏,名黄城镇。北周大象元年(公元579年)改镇为南司州,并置黄陂县。隋初改县为镇,后复为县。唐初属南司州,后州废,属黄州。南宋理宗端平三年,寄治鄂州青山矶。元世祖至元12年还旧治,属黄州路。明属黄州府。清雍正七年改属汉阳府。中华民国初年,废府改道,属汉阳道。自民国21年起,先后属第二、三、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鄂东行署。抗日战争时期,黄陂县政府一度迁至县东的仙台寺。1940年4月,在县北蔡店陈家畈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政府。1949年5月,黄陂全境解放,县人民政府进驻县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陂县属孝感专员公署。1959年随专区并入武汉市。1961年,恢复原区治。1983年10月,划归武汉市管辖。1995年县治城关镇更名为前川镇。同年向上请示撤县设区。1998年9月15日,国务院同意撤销黄陂县,设立武汉市黄陂区,以原黄陂县的行政区域为黄陂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前川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