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黄梅县2012-08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拍卖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次) |
2012-082 |
黄梅镇 蔡枫树社区 |
31403.2 |
商服用地 (7017 m2) |
40 |
1<R<3.5 |
<35% |
≥30% |
4500 |
2180 |
20 |
住宅用地 (21053m2) |
70 | |||||||||
公共绿地 (3333.2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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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说明:2012-082号地块公共绿地由竞得人负责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条件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8月13日,到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或黄梅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拍卖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申请人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以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申请人可于 2012年7月23日 至 2012年8月13日 ,到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8月13日 16:00。竞买人参与2012-08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向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2180万元和拍卖保证金135万元。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2年8月13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