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全市土地总面积35511609.6亩。其中,农业用地29539446.1亩,建设用地1283649.5亩,未利用土地4688514.0亩。在农业用地中,耕地3103767.2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8.74%;园地747831.2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11%;林地24395621.1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68.7%;牧草地290205.0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0.82%;其它农用地1002021.6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82%。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工矿用地803928.7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26%;交通运输用地69958.4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0.20%;水利设施用地409762.4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1.15%。在未利用土地中,未利用土地3968219.3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11.17%;其它未利用土地720294.7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