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地处大别山南麓、江汉平原北部。东与武汉市黄陂区接壤,西接云梦县、安陆市,南邻孝南区,北靠大悟县、广水市。地跨东经113°45′~114°15′,北纬31°02′~31°46′。东西宽37公里,南北长45公里,国土总面积1217平方公里,占孝感市国土总面积的13.4%,占湖北省国土总面积的0.644%,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0.124‰。孝昌县现辖花园镇、邹岗镇、小河镇、白沙镇、王店镇、卫店镇、周巷镇、丰山镇、陡山乡、季店乡、花西乡、小悟乡共12个乡镇和1个县经济开发区,共有443个行政村,5个居委会,3475个村民小组。
孝昌县历史悠久,始建于南北朝刘宋时期,至今已有1500多年的建制史。建县前这里就是一个孝子辈出之地,“董永卖身葬父、黄香温被、孟宗哭竹”的故事在民间流传很广。南朝宋文帝刘义隆的第三个儿子刘骏(孝武帝)讨伐弑父篡位的长兄刘邵,夺得帝位之后,为取信于民,巩固皇位,刘骏大力倡行孝道,赏赐有孝行的人,于是改年号为“孝建”,并于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在安陆县东境、黾阝县(今河南省罗山县)南境置一新县,取名“孝昌”,以褒扬此地民风之淳朴、孝行之昌盛,自此历史上就有了孝昌县。
孝昌建县之初,隶郢州江夏郡。南朝齐隶司州南义阳郡,南朝梁隶义州安陆郡。北朝西魏大统十六年(550年)入魏境,改孝昌为岳山郡,置岳州。北朝北周武成元年(559年),省岳山郡,入安陆郡。隋初废诸郡,以州统县,隶安州总管府。炀帝嗣位,改州为郡,大业元年(605年),隶安陆郡。唐初属安州总管府。武德四至八年(621~625年),以县置澴州并置澴阳县。元和三年(808年),孝昌县入云梦县。咸通年间(860~874年),复置孝昌县,隶淮南道安州安陆郡。五代后唐同光二年(公元924年),庄宗李存勖为避其皇祖李国昌之名讳,取董永、孟宗行孝感动天地之义,改“孝昌县”为“孝感县”,隶安远军,属安州。至此,在历史上持续470年之久的孝昌县演变为孝感县沿用下来。北宋建隆元年(960年),隶荆湖北路,属德安府。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隶安陆镇抚使。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隶荆湖北道宣慰司德安府。明洪武元年(1368年),隶湖广行省德安府。清雍正七年(1729年),隶湖北省汉阳府,至辛亥革命。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隶湖北省江汉道。1927年废道后,隶湖北省第五行政区督察区。1936年,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1939年,孝感又改隶新成立的鄂东行署。
1939年10月至1942年8月,孝感各地建立抗日根据地,中共鄂豫皖边区政府将县辖区分别划归五个区县管辖,即:礼南县(孝感北部地区)、安应县(京广铁路以西、襄花公路以北地区)、云孝县(京广铁路以西、襄花公路以南地区)、汉孝陂县(南部湖泊地区)。1947年12月,建孝感县人民民主政府。1949年5月,中共湖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在花园镇成立,孝感县随即隶湖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孝感县隶属湖北省孝感行政区专员公署(简称孝感专署)。1959年12月,随孝感专署并入武汉市;1961年6月,又随孝感专署从武汉市分出。1966年9月,曾一度改名为东风县;1969年2月,还名为孝感县。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县设立县级孝感市,仍隶属孝感行政公署。199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地区,成立地级孝感市;原县级孝感市南部设立孝南区,北部设立孝昌县;孝昌县政人口府驻地花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