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政策。
入住本县产业集聚区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其交纳的所得税和增值税,财政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全额退还给企业。
出口企业当年自营出口50万美元以上,当地财政按每出口1美元奖励企业0.03元人民币。
二、用地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零地价供地。
招商环境优势:
首先, 我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兑现承诺,实行限时办结,一事一议,建立了客商至上、特事特办得绿色通道,把所有困难留给政府,把所有便利让给企业,使优质服务贯穿项目洽谈、引进、建设、投产、达效全过程。
第二,产业集聚区除质检、安监、住建等部门进入外,实行封闭式管理,推行全程优质服务,实行项目指挥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一二三四五六”软环境治理机制:
(一)是每个重点项目建立一个由县级领导任指挥长的项目建设指挥部,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二)是做到项目征地企业不与群众接触、手续报批不与部门接触;
(三)是严厉打击项目建设中的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垄断工料的不法行为;
(四)是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罚款;
(五)是坚决刹住在企业管理中的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
(六)是招商过程中落实首招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站服务制、过错追究制、客商评议制、按期兑付制六项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