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网讯:为完善产业集聚区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范县县政府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建设产业集聚区金融机构项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范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范县产业集聚区金融机构项目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金堤路北、龙泉路东、工业路南、新兴路西,用地规模8亩左右,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为独资开发经营。
四、有关要求:
1、该项目规划建设要符合范县城市建设有关规划要求,经县城市建设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实施,要高标准建设,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2、建设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独立法人金融机构项目。
3、投资商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交50万元履约定金。
4、投资商要按照县政府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必须保证工期。
5、项目用地综合地价每亩不少于10.5万元。
五、投资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投资建设同类项目的成功业绩(需现场考核)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到现场报名,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公司注册资本金要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4、报名所需的其它资料。
七、选商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如遇多名意向投资商报名时,由县政府组织谈判小组与意向投资商开展项目投资谈判,并组织实地考察,最后以用地地价最高者优先确定投资商。
八、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6日
九、报名地点:
范县招商局
联系人:张 超 13513909369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