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招商引资网讯:为完善城市功能,拉大城市框架,提高城市品位,范县县政府决定对城北片区进行改造,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建设,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范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范县城北片区改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金堤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杏坛路以东、农机大市场以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0398平方米(约合525.6亩),拆迁面积约11.36万平方米,拆迁费用不少于5000万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最多不超过6000万元),安置规划建设用地约70666平方米(约106亩),安置房建设面积约14万平方米。开发区配地,若上述区域内土地不够需另配地,选址在义和庄老村庄现有用地及其附近用地,但在义和庄老村庄现有土地及其附近配地最多不超过250亩。
四、规划条件:居住用地为高层和小高层,建筑密度小于25%,容积率小于3.0,绿化率大于35%;商业用地为多层建筑,建筑密度小于40%,容积率小于2.5,绿化率大于25%;混合商住用地建筑密度小于30%,容积率小于2.8,绿化率大于30%;建筑退让:人民路不小于20米,龙马路、杏坛路不小于12米,采光间距按现行设计规范执行,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指标按有关规范控制。
五、有关要求
1、该项目必须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集住宅、商业购物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城市高档社区或小微综合体。
2、该项目住宅开发建筑用地,可用于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该项目建设周期4年,其中安置房建设期限不大于24个月。投资商要在整理完土地后一个月内开工安置房建设。
4、该项目用地拟先拆迁后建设,拆迁结束后按合法的方式供地。
5、城北片区改造项目由投资商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及项目建设内容全额(含拆迁费用)投资建设。投资商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需将1000万元保证金汇入由招商单位指定的账户(以到达账户为准)。同时出具不少于5000万元的资信金证明。
6、本项目开发区域,涉及山东土地由开发商自行与山东协商解决。
7、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投资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投资建设同类项目的成功业绩(需现场考核)。
4、投资商提供两套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择优选定。
七、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到现场报名,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
4、提供公司近三年来业绩报告及证明材料。
5、提交对本项目的投资申请文件。
6、报名所需的其它资料。
八、选商方式
按照报名情况,如遇多名意向投资商报名时,由县政府组织谈判小组与意向投资商开展项目投资谈判,并组织实地考察,最后以项目配地最少者优先确定投资商。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3 年11月14日—11月20日下午17时30分
2、报名地点:范县卫校办公楼二楼范县城北片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人民大道北段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