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外来客商在洛龙区投资的各类企业,除享受国家法定的优惠政策和洛阳市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根据投资额及产业分类享受洛龙区的优惠政策。
2、凡来该区投资新办的工商企业(商业企业投资3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建筑及房地产业除外),第一年经营收入区级所得部分,区政府以奖励的方式奖给企业,支持企业的发展。第二年按50%奖励,第三年按30%奖励。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可以采取土地作价入股、租赁和分期付款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3、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实行一厂一策,享受区政府特殊优惠政策。
4、引进本区紧缺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及注册资金100万以上项目的外来投资者可办理户口入迁手续。其配偶(含农村户口)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免收一切费用。
5、凡来洛龙区投资者的子女需在本区中小学借读的,由区教育部门安排就近的学校就读,企业中的员工可在洛龙区评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