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称阙巩,周为巩伯国。
秦庄襄王元年(前249)置巩县。巩县以“山河四塞、巩固不拔”而得名。,治所在今巩义市西北3公里康店镇 康店村,属三川郡。
西汉属河南郡,东汉属河南尹。三国魏、晋代均属河南郡。东魏属成皋郡。北齐废入成皋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巩县,属洛州。唐、五代属之。
宋属河南府。明、清、民国初因之。
1913年属豫西道 (次年豫西道改称河洛道)。
1927年直属河南省,1928年县治移至今站街镇老城村一带。
1932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郑州解放后,1949年属郑州专区,1955年改属开封专区,1958年12月,划归郑州市管辖。
1961年12月,复归开封地区。
1964年县治迁孝义镇,1983年8月改属郑州市。
199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巩县,设立巩义市。即取巩县孝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