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土地、物价、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目标管理、食品安全、金融、城市信用社清算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国土资源局、城镇建设土地储备中心、物价办、行政审批中心、目标办、金融办、食安办、“六社一行”清算办。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农行、工行、建行、中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人保财险公司、人保寿险公司。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