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改革开放、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人才和人力资源管理、政府自身建设。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税务、审计、金融、监察、机关事务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含信息中心、目标办、金融办、应急办)、法制办、发改委、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司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区人大、公安系统、法院、检察院、新华国税局、新华地税局、新华信用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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