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改革开放、重点项目建设、人力和人力资源管理、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税务、金融、审计、机关事务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金融服务办公室)、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信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档案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农发行、区农信社、区项目办、区能源办、区创业办、区地方志、区地名办、区民营科技园区;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