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庄乡招商网讯:寺庄乡位于南乐县境西北部。共和国成立后,寺庄乡为五区辖区,1956年设寺庄乡,1958年改称寺庄公社,1984年公社改乡至今。全乡辖24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面积59平方公里,耕地4.8万亩,辖区常住人口11103户5435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40人;共有2个民族(汉、回),其中回族4人。寺庄乡历史悠久,早在隋唐已有记载,寺庄村旧有安庆寺,村以此得名。寺庄乡辖域自古为乐昌、昌乐地,隋属繁水县,唐仍为昌乐地,五代后改南乐县后,仍归其管辖。明朝初年,北部一带属乐安乡地,南部属长泰乡。明中期该乡为里,里名与乡名相同。清朝改里为社,分属西五社、西六社、西十五社、西十六社、北十社、北十一社、北三社、北四社。中华民国18年(1929年)废社建乡,同年全县设5个区,寺庄乡属第五区,民国23年,寺庄属第一区。抗日战争时期,寺庄乡属卫河县。1948年仍属第五区,区政府驻张浮丘。共和国成立后,仍属第五区,区政府驻张浮丘。1956年撤区建乡,乡直机关驻东寺庄村。1958年改为人民公社,1984年复改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