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招商网讯:龙江镇隶属龙江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为龙江县城。滨洲线铁路从镇区通过。龙江镇全境总面积57平方公里,镇郊农村有耕地4万亩,主要种植蔬菜。镇办工业有白粘土场、柳编厂、修配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8594万元。全镇除城内分设12个街道外,还辖有镇郊三合、马场、鲜光、龙东、龙西、蔬菜、工农、良种场等8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1.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4万人;满、回、朝鲜、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镇政府驻地二道街。龙江镇,原名“朱家坎”。据新编《龙江县志》载:清代中叶,为鄂温克、鄂伦春人5个“阿巴”(猎区)之一。鄂温克猎民于此开店,以酋长名字称其为“都鲁齐哈”。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中东铁路建成通车,设“土尔池哈站”,汉族人迁入后谐音为“朱鲁齐汉”,后简化为“朱家坎”。铁路通车后,人口逐渐增多。清末,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隶属黑水厅管辖,1909年(清宣统元年)改隶龙江府。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9月,隶属龙江县江西区管辖。1929年勘定街基。东北沦陷后,初为朱家坎保,1938年4月改设朱家坎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设置朱家坎区,1948年改为第三区。1952年设置朱家坎镇。1955年9月,龙江县人民委员会由富拉尔基迁驻朱家坎镇,遂为龙江县城。1958年9月,将九里乡并入朱家坎镇,并将朱家坎镇改为龙江镇,后称龙江镇人民公社。1980年恢复龙江镇名称。